大灣區律師訪談❶/凌永山:做個懂內地、看世界的綜合型法律人才 「雙城律師」深耕20載 見證灣區法規銜接
編者按
九月一日起,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全面走向恆常化,港澳法律人北上執業邁入新階段。大灣區加快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浪潮中,本港一批兼具國際視野與內地執業資格的律師,成為助力大灣區法律服務互聯互通的新生力量。
《大公報》今日起推出大灣區律師訪談系列,通過分享執業經歷與感悟,呈現本港法律專才參與大灣區融合發展的觀察與思考。
「『雙城律師』並不僅僅是在兩座城市之間地理上的往返,更是連接內地和香港兩種不同的法律制度的橋樑。」首批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凌永山接受《大公報》專訪時,分享了深耕跨境法律服務20載的親身體會。
由上海到大灣區,由涉外先鋒到跨境橋樑,凌永山的執業足跡,印證了內地開放與大灣區融合發展的時代脈搏。從廣東省高院出庭代理到廣州首宗跨境破產認可案,他用親身經歷,見證大灣區法律規則銜接從藍圖走向現實。\大公報記者 王蕙如
凌永山在港完成法學本科後赴美攻讀法學碩士,相繼取得香港、美國、英國律師執業資格。早於2005年,他已奔赴上海深耕涉外法律。
梳理兩地差異 處理跨境破產
本世紀初,內地對外開放提速,上海成為涉外法律服務高地。看準市場機遇的凌永山毅然北上執業,「當時以香港律師身份,協助外商投資者進入內地市場,稱作FDI(外商直接投資)。」在滬多年,他日漸熟悉內地司法體系與營商環境,積累大量跨境併購、資本市場項目經驗,也為後來進軍大灣區埋下伏筆。
隨着大灣區建設推進,粵港商事往來日益頻繁,兩地法律銜接需求激增。2020年,國家出台大灣區律師執業試點政策,符合條件的港澳律師經考核可在廣東省九市執業。凌永山第一時間報名參加並順利通過考試,成為首批掛牌的大灣區律師,執業證編號第19號,正式開啟「雙城律師」生涯。
「『雙城律師』對我而言,是清晨從香港西九龍站乘搭高鐵頭班車來廣州,投入一整天的會議或者庭審,晚上再乘末班車返回香港。」從香港繁華的金融區,到正致力於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重大戰略平台的廣州南沙,最大的收穫莫過於親眼見證大灣區規則銜接從藍圖走向落地。執業生涯中,兩宗跨境破產案件令他難以忘懷。
首宗令凌永山印象深刻的案件,是他以大灣區律師身份首次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庭,聯同內地律師團隊梳理兩地法律差異。案件涉及一名兼具內地及香港雙重身份的自然人,該人士於內地牽涉民事訴訟,同時被香港法院頒布個人破產令,並委任破產受託人接管其財產。案件核心爭議在於,該人士的內地財產究竟歸屬本人,抑或是歸香港破產受託人所有。案件同時牽涉內地民事訴訟法與香港個人破產法。
凌永山與內地律師團隊分工協作,共同擔任訴訟代理人,向廣東省高院陳述兩地相關法律規則。「這個案件對我而言是個新鮮、難忘的嘗試,但我更深一層的體會是,這意味着粵港澳大灣區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已經從一本藍圖走向了現實。」
制度恆常化 助壯大人才儲備
另一宗為企業跨境破產個案。一間廣州企業被法院宣告破產,名下持有香港物業,惟當時內地與香港簽署的破產互認安排中,試點不含廣州,內地管理人無法直接處置香港資產。凌永山團隊援引香港普通法原則,成功取得香港法院認可,順利處置資產。該案例是破產互認安排實施後,廣東省首宗此類個案,在香港法院後續審理的類似案件中被多次引用,並入選廣州涉外法治建設優秀案例、獲全國破產經典案例提名獎。「但是除了榮譽之外,令我體會更深的是,原來我們在大灣區的融合以及持續發展當中,也可以有所貢獻。」
大灣區律師執業制度本月起已正式告別試點。凌永山認為,相關制度全面恆常化,一方面為有意投身大灣區發展的港澳律師帶來穩定政策預期,方便其提前做好職業發展規劃;另一方面亦能夠持續壯大涉外法律服務人才儲備,既助力大灣區企業拓展海外市場,亦進一步推動粵港澳的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
對於有意進軍大灣區的香港青年律師,凌永山建議要主動融入大灣區的圈子,利用好孵化站等資源平台,發揮香港法律人「國際化」的獨特優勢,做懂內地、看世界的綜合型法律人才。
工作之餘,凌永山亦熱心參與大灣區律師的文化交流活動。最令他難忘的活動之一,是曾代表廣州隊參加廣東省律師辯論賽並獲得冠軍。「我們收穫的不僅僅是獎項,更重要的是兩地律師彼此增進了解,鞏固了友誼,感受到了一種『粵港一家親』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