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而有征】史詩

  劉征

  毛姆在自己的《毛姆自傳》當中寫道:「文化的價值在於它對於性格的影響。如果它不能使人們的品性變得高尚,變得強健,那麼它就毫無用處。」因而,「文化的目的並非是美,而是善。」這段話乍聽之下,像是發自於一個滿口仁義道德的人士之口。也就是說,毛姆將生活崇高化了,並潛在地,根據一種被稱之為道德感的東西來為他作品中的人物排班列次。

  但毛姆並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講究道德的人,他沒有遵從於一套大眾認知的道德標準,而是把一種堅持本心的「真」當成了獲得獎賞的饋贈。所以他的道德感在於價值,而擁有價值的終極目標,是找到自己是誰。於是,我們發現,慷慨如華特(《愛在遙遠的附近》男主)、仁慈如拉里(《刀鋒》男主),抑或是冷酷、自私、單憑自己的喜好就拋家棄子的思特里克蘭德(《月亮與六便士》男主)都可以成為毛姆著述立傳的對象。而他們最終從別人口中那個具有人格缺陷的人變成了一個聖人。這聖人的形象就是他發揮了天性,並使這種天性成為一種價值原則。

  也就是說,當一種道德感以一種非道德的方式成為一種品質,它就擺脫了膚淺而傳統的道德形象,而是一種本質的道德,即勇氣、真我和堅定。因而,道德感並非是意氣用事。以這個標準,現在我們所看到的許多作品,當中充滿戾氣和無所畏懼,就不能稱之為好的道德。畢竟,勇氣和戾氣是不同的。勇氣是英雄的特質,他按照某種自己所秉承的原則在行動。戾氣卻屬於懦弱者,是對自己無法改變的事物感到無助,並使之情緒化。這也就注定了史詩的不可替代。儘管在很多年以來,史詩已經被人遺忘了。

  但是,這還有一個需要糾正之處,並不是講一個歷史故事就叫做史詩。恰恰相反,史詩是需要先有一顆成為史詩的心,才能稱之為一部史詩。這就不得不說,倘若我們在一部電影或者文學作品當中看到了一個鼓舞人心的角色,他們不因為自己的困頓和被輕視就淪為弱者,恰恰相反,他們因為自己的價值感和使命感成為一個令人敬仰的人。這才是英雄敘事的特質。

  在早幾年,這種敘事已經沒落了。我還記得,《007:生死有時》的結尾,作為主角的新一代占士邦被炸飛了。似乎預示着英雄的終結。就像《新科學》所預言的那樣,英雄的時代已經過時,現在是庶民的時代。所以,與英雄最相適宜的史詩敘事也沒落了。

  然而,這並不是真的。這幾年有很多新史詩的誕生,從《沙丘瀚戰》,到正在上映的《奧德賽》,他們都是史詩敘事。在其中,有一個不會被困難打倒的英雄。而且,這位凡人英雄身上最令人不可忽視的,就是他的缺點。他或許是一位凡人,或許會在一時貪圖聲譽,甚至迷茫,但他終會打敗一切,重新成為一個英雄。在這個過程當中,堅持是他僅有的東西。而這個堅持之所以被稱之為堅持,正是因為所有人都動搖的時候,他內心深處相信一些東西,這東西叫做信念。這是最難能可貴的。這樣的作品會讓人從作品當中獲得力量。就好像你也可以成為那個依靠自己的意志戰勝一切的人。所以,史詩並不是歌頌英雄的,而是講述成為英雄的條件。換言之,誰能找到自己的信念,誰就會成為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