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加強巡查 3寵主未為狗牽繩被控
香港文匯報訊 漁護署昨日繼續展開特別巡查及執法行動,分別派員到元朗、西九、數碼港及啟德一帶進行妥善控制狗隻巡查及執法行動,其間發現共3名狗隻畜養人涉嫌於公眾地方未有以狗帶牽引大型狗隻,將就相關個案作出檢控。
另外,該署近日再接獲懷疑未登記格鬥狗個案,為保障公眾安全,署方人員履行法例下的責任,聯絡有關狗主,並在狗主同意下上門視察。由於有證據顯示該狗隻為比特鬥牛㹴種類、屬於現行法例下的格鬥狗,署方會把牠帶回部門作進一步鑑定和觀察。
西九龍海濱長廊是遛狗熱點,昨日漁護署人員到場向狗主派發宣傳單張,也有人員手持「請為寵物扣上牽繩」的字牌,提醒為狗隻戴上狗繩。
有狗主說,近期發生多宗與狗隻相關的不幸事情,理解漁護署加強巡查的做法,但認為單靠巡查難以即時解決問題,「最重要是狗主自律,在公眾地方控制好狗隻,平時多加訓練。平時帶狗隻外出會盡量控制狗隻,也會留意其他狗主和狗隻,如果對方不太願意溝通交流,不會特別走近。」
有狗主指出,大部分狗主會自律控制好自己的愛犬,相信近日的事件屬於少數,「不同狗隻性格各異,自己每次外出都會為狗隻戴好狗繩,漁護署執法行動可加強保障害怕或不喜歡狗隻的人士。」該狗主表示,如果狗主訓練好狗隻、熟悉狗隻性格,不會對他人造成影響,故希望公眾不要歧視狗隻。
漁護署在社交專頁說,署方將於9月5日及6日在全港多個地點繼續進行妥善控制狗隻巡查及執法行動,重申根據《狂犬病條例》,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有效方式予以控制。
有格鬥犬被帶走 待獸醫評估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體重達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時,必須被人以一條長度不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如違反相關法例,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另外,狗隻Baku近日疑遭同屋苑居民舉報,遭漁護署人員上門帶走。漁護署昨日在社交網頁表示,留意到狗隻已進行絕育手術,但鑑定其品種為現行法例下禁止入口的格鬥狗,獸醫需要觀察狗隻表現和作性情評估,以確定適合才會交回狗主飼養。交回前,署方亦會要求狗主接受培訓,認識法例,以及學習如何管束和照顧格鬥狗隻。
漁護署表示,格鬥狗隻過往曾經釀成多宗人畜傷亡的嚴重事故,所以必須嚴格管理。狗主亦要認識法例,以及懂得如何管束和照顧格鬥狗隻,才可以促進真正人寵共融。
署方再次提醒市民,飼養任何寵物前須要了解法例要求,和履行寵物飼養人的責任,妥善管理和照顧寵物。如不肯定飼養的狗隻是否格鬥狗,可以諮詢專業獸醫,或聯絡署方,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