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黑新加坡兩部長 彭博誹謗罪成不上訴

  香港文匯報訊 新加坡高等法院早前發布判決,裁定美國彭博社旗下一名記者發表的報道,誹謗新加坡政府兩名部長。此案上訴期限截至本月30日,而彭博社未提交上訴。當事部長再對此案發文,斥責有些媒體機構「自認可以抹黑非西方社會的公眾領袖、不負責任地散播虛假消息,但在新加坡,這行不通」。

  報道豪宅買賣 惡意針對為實

  彭博社2024年發表報道,討論豪宅交易的保密性問題,由於文中提及新加坡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和時任人力部長陳詩龍的交易,被二人控告誹謗。彭博社曾辯稱這篇報道主要談及豪宅交易相關趨勢,而兩名部長屬具新聞價值的範例。

  然而兩名部長的委任律師則指控被告有惡意,向法院要求處加損害賠償。判決書指出,報道豪宅買賣趨勢只是幌子,文章主要目的是惡意針對尚穆根與陳詩龍,因此裁定誹謗罪成,須向兩名部長合共賠償46萬坡元(約282.9萬港元)。

  隨着上訴期限已過,尚穆根及陳詩龍在社媒分別發文,指彭博社清楚上訴並無勝算,因此選擇不反駁法院裁決,並對於能自證立場、維護聲譽表示欣慰。兩名部長指出,「新加坡向來支持深度新聞報道和活躍的公眾討論,不過言論自由也伴隨着責任,並不包括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發表不實報道和誹謗,這正是法庭在本案中再次確立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