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漫談/加強政策統籌 有效促進消費\羅志恒
近年來消費疲軟問題引發各界關注,部分一線城市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一度出現負增長。今年上半年,廣州社零增速高於全國,但北京出現負增長,兩者增速相差5.1個百分點。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一線城市消費總體承壓、冷熱不均的狀態?一線城市消費的真相是什麼?對促消費政策有什麼啟示?本文主要回答上述問題。
總體上看,2026年上半年一線城市社零增速總體偏低、明顯分化。其中,廣州社零同比增長2.9%、深圳增長1.2%、上海增長0.7%,北京則同比下降2.2%。從走勢看,北京社零同比增速自2025年以來持續處於負增長區間,2026年初降幅一度收窄,但隨後再度走弱。相比之下,廣州、深圳在上年同期較高基數下仍保持正增長,且近期增速有所回升。
不過,北上廣深之間並不存在一個適用於所有商品的城市「強弱排序」,同一城市內部不同品類、同一品類在不同城市之間都存在明顯分化。如果僅從居民總體消費能力和消費意願出發,很難充分解釋城市間的這些差異。因此,要理解一線城市消費為何冷熱不均,不能停留在社零總體增速的比較,還需要進一步拆解三重影響機制。
完善區域消費監測框架
首先是統計歸屬。社零總額是從銷售端進行統計,反映經營單位實現的商品零售額和餐飲收入,而非按照最終消費者所在地歸集。對於電商、直營網銷等跨區域銷售較為普遍的業態或商品,一個地區的經營主體可以面向全國消費者銷售,因此經營單位所在地與最終消費者所在地並不完全一致。企業經營模式發生變化,或者經營主體和銷售業務在地區間進行調整,即使終端消費需求不變,也可能改變相關零售額在不同地區之間的統計分布。
對全國而言,只要相關銷售仍在國內實現,銷售活動在地區之間重新布局通常不會改變全國社零總量;但對具體城市而言,卻可能改變當地統計到的零售額。對於品牌集中度較高、直營網銷和網絡銷售佔比較高的商品,這一影響尤其明顯。因此,分析北上廣深社零分化時,需要將終端消費需求變化與銷售活動統計歸屬變化區分開來,這一點在通訊器材和金銀珠寶等品類中體現得較為明顯。
其次是政策差異。家電和汽車具有單次消費金額較大、消費頻率較低、購買時點可以延後等特點,對補貼、牌照等政策變化較為敏感。2026年上半年兩類商品在一線城市之間的分化,反映出地方補貼範圍、實施節奏和使用方式,以及汽車牌照等制度約束對需求釋放的影響。
以汽車銷售為例,2026年上半年,北京、上海汽車類零售額同比分別下降17.2%和11.7%,廣州則增長8.2%。當中,北京新能源汽車仍增長5.2%,但傳統燃油車拖累明顯;廣州新能源汽車增長29.2%,帶動汽車類整體增長。上述差異與各地購車資格和促消費政策安排密切相關。
北京對新增購車繼續實行小客車指標配置管理,2026年普通小客車指標仍為2萬個;常規新能源小客車指標仍為8萬個,另行增發的新能源指標由2025年的6萬個增加至8萬個。但指標擴容後,供需矛盾仍較突出:截至2026年3月8日,北京經審核的新能源小客車有效申請中,家庭申請32.68萬個、個人申請56.69萬個,而5月配置的家庭和個人指標分別為11.92萬個和3.48萬個,申請規模分別為指標供給的2.7倍和16.3倍。
廣州則進一步增加了購車指標供給。2026年,在每年8萬個常規「普通車」增量指標基礎上,再增加12萬個指標並全部用於搖號;節能車和新能源汽車指標不設年度額度限制,可以直接申領。總體來看,廣州普通車指標供給增加,同時保持節能車和新能源汽車指標直接申領,為新增購車需求釋放提供了更大空間。
再次是供需適配。服裝、化妝品和餐飲與家電、汽車不同,這些領域受行政性購買約束較少,消費頻次更高,產品和業態變化也更快。因此,城市之間的差異更多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當地核心消費人群及其需求變化,二是現有產業、品牌、商業和服務供給能否及時適應這些變化。
那麼,這對促消費政策有什麼啟示?其一,進一步完善區域消費監測框架,減少統計歸屬變化對地區消費判斷的干擾,並增強對終端消費需求的識別能力。
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經營變動的監測。對跨區域經營較多、線上銷售佔比較高、頭部企業影響較大的領域,跟蹤經營主體、銷售主體、結算主體及經營模式變化,建立重點企業經營變動與地區消費數據聯動監測機制,及時識別企業遷移、業務重組、直營網銷和加盟模式調整等對地區零售額的影響,避免將統計歸屬變化簡單視為消費需求變化。
拓展消費需求地視角的補充監測。可結合電商訂單收貨地、支付結算、物流配送等數據,更好識別商品和服務的最終消費流向,在經營單位所在地統計之外補充消費需求地視角,逐步形成「經營單位所在地統計+消費需求地監測」相互補充的區域消費監測體系。
完善區域消費綜合評價體系。降低對單一社零增速指標的依賴,結合居民消費支出、服務消費、重點行業交易、客流等指標交叉驗證,並區分統計歸屬變化、政策帶動和真實需求變化,提高對地區消費形勢和政策效果的判斷準確性。
其二,根據不同地區的消費結構、市場成熟度和實際約束優化政策工具,提高政策支持範圍、政策組合及實施方式與真實需求的匹配程度。
增強地方政策調整的靈活性。在國家政策框架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為地方根據本地消費結構、產品迭代和需求變化調整支持範圍和實施方式留出空間,並建立政策動態評估和適時調整機制。對於更新較快、需求變化較明顯的領域,可根據市場銷售、產品迭代和居民消費變化及時調整支持目錄和實施安排,減少政策供給與市場需求之間的錯位。
加強促消費政策與相關管理政策的統籌。對於受到准入條件、指標配置等制度約束的消費領域,單一價格補貼的作用可能有限,應將需求支持與相關管理政策統籌考慮。在汽車消費領域,可根據不同城市交通承載能力、車輛保有量和新增需求情況,協調報廢更新、置換更新、直接購新及牌照指標等政策,使購車資格管理與購車補貼政策形成配合。
提升政策使用環節的便利度。優化資格申領、審核、核銷和資金使用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減少政策使用環節的不確定性,更多採用便捷、直接的政策實施方式。增強政策連續性和可預期性,合理安排資金投放節奏,更好協調政策實施節奏與消費需求,減少需求延後或過度前置。
提高供需匹配效率
其三,更加重視供給端對需求變化的響應,通過產業、品牌、商業和服務供給調整,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培育更具持續性的消費增量。
推動產業和商貿優勢向品牌和終端市場延伸。支持具有製造、研發和商貿基礎的城市打通生產、品牌、渠道和終端零售環節,加強研發設計、自主品牌、新品推廣和直營網銷能力建設,推動產業鏈更多向品牌運營和終端市場延伸,使產業創新和商貿資源更有效轉化為消費增量。
根據消費人群和需求變化優化商品與商業供給。加強對人口結構、收入水平、消費偏好和生活方式變化的跟蹤,引導企業和商業載體及時調整商品組合、品牌結構和服務內容。對需求相對成熟的領域,更多依靠細分供給、體驗提升和業態更新挖掘增量;對需求變化較快的領域,提高新品、新品牌和新業態的響應速度,減少同質化擴張。
推動服務供給和消費場景持續創新。順應消費更加日常化、便利化和體驗化的趨勢,推動傳統服務業態調整產品、價格和經營模式,加快數字化經營和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更加靈活、多樣的服務供給。同時加強商業與文旅、會展、體育、演藝等資源聯動,通過跨業態融合拓展消費場景,提高客流向實際消費的轉化效率,並增強不同消費場景之間的聯動和持續運營能力。
(作者為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