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徑清晰/跨境稅收監管 促進香港家辦精細化運營

  圖:香港離岸信託須全面適配內地個稅徵管規則。圖為去年香港金融科技周期間,現場人士參觀展覽。\中新社
  圖:香港離岸信託須全面適配內地個稅徵管規則。圖為去年香港金融科技周期間,現場人士參觀展覽。\中新社

  「根據公告,香港離岸信託須全面適配內地個稅徵管規則,新政設置的90日過渡期申報安排也為存量香港信託合規整改提供了清晰路徑。」經濟領域資深專家、360集團副總裁鄔玉良向《大公報》表示,此次新政適用於內地居民個人設立的全部香港離岸信託,覆蓋資產裝入、存續收益申報全業務鏈條,合規標準清晰統一。在資產裝入環節,居民個人將各類財產置入香港離岸信託,需按照新規要求,以資產市場價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稅所得,按20%稅率繳納「財產轉讓所得」個稅,並同步更新資產計稅原值。

  鄔玉良表示,在信託存續期間,香港離岸信託產生的各類收益,無論是否向委託人實際分配,均需按年歸集計稅,依據收益性質分別適用對應稅目繳稅,嚴格遵循內地申報時限與計稅規則。同時,對於已按規定繳納個稅的信託收益,在實際分配給受益人時不再重複繳納個稅。納稅人在香港當地已繳納的相關個稅,可按規定申請抵免,有效避免雙重徵稅。

  合規整改將形成短期業務增量

  作為內地居民跨境財富配置的主流載體,存量香港離岸信託的合規整改是此次新政落地的核心重點。鄔玉良指出,新政給予的90日申報窗口期精準適配存量香港信託的整改需求,體現寬嚴相濟的徵管思路。

  談及新政對香港家族辦公室行業的影響,高淨值財富與跨境稅務領域資深法律專家、北京思泰律所主任程新智認為,香港是內地高淨值人群搭建離岸信託的核心樞紐,新政將推動行業迎來一輪合規洗牌。過往諸多中小型家族辦公室以搭建跨境避稅通道作為核心業務,而隨着監管規則落地,此類業務模式難以為繼,缺乏跨境稅務統籌、架構合規整改能力的機構將逐步被市場淘汰,存量信託合規整改需求將形成短期業務增量。

  程新智強調,新政作為中國完善跨境稅收徵管的重要舉措,其落地並不會動搖香港作為內地居民離岸家族信託中心的行業地位。事實上,持續收緊的跨境稅收監管,將推動一些香港家族辦公室告別粗放發展模式,步入規範化、精細化運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