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手涉賽後「起底」對手被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29歲男拳手涉嫌在去年一場拳擊比賽後「起底」對手,將對方的個人資料在社交媒體平台公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專員公署)經調查後,昨日在九龍區將其拘捕,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被捕人自從2025年初與事主參加同一個拳擊比賽後,便開始針對事主。在2025年3月及2026年8月,有人先後兩次在兩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個人賬戶發布帖文,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對他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其英文姓名、中文別名、社交媒體平台賬戶名稱、現職公司社交媒體平台賬戶名稱,以及他的照片。
被捕者已獲准保釋,案件仍在調查。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