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之言】用好職津好政策 放寬門檻增宣傳
黃國 工聯會理事長、立法會議員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低津)2016年推出,2018年更名為在職家庭津貼計劃(職津),旨在鼓勵自力更生,並紓緩跨代貧窮。計劃特點是根據住戶人數、合併入息及合併工時,提供不同金額的津貼,每六個月續期。舉例夫妻育有兩名在學子女,不論是夫妻一人或兩人都有工作,合併入息不多於26,500元,合併工時超過192小時,每月可獲1,610元全額高額津貼加上1,610元x2全額兒童津貼,合共4,830元。
職津推出十年,是支援較低收入住戶、補充「最低工資」金額偏低的重要措施。然而,從事經濟活動而收入在17,500元(1人家庭半額職津收入上限)至38,600元(6人或以上家庭半額職津收入上限)之間的住戶數目,最少達70萬戶,職津計劃續期住戶卻徘徊在五、六萬戶,佔比明顯偏低。
職津申請需提交詳細的收入和工時證明,這需要僱主配合,成為第一道閘,現時雖有聲明書安排,惟申請人或會被要求補交資料、宣誓等,審批十分「緊」。另一障礙是工時最少達到144小時,完全「冇走趲」,散工、臨時工開工不穩,未必每月達要求。還有入息上限偏低,一、二、三人家庭要獲得全額津貼,每月入息不可多於12,500元、16,800元、21,000元。最新本地就業收入中位數(不包括外傭)已是23,400元,理應放寬入息上限,否則即使獲得津貼,住戶仍是捉襟見肘,何以紓緩跨代貧窮!
審計署去年發表的報告,提及職津的宣傳推廣問題。2018年至2025年,職學處進行逾700次外展活動,但在164次填寫申請表格諮詢會中,有46次的參與人數為5人或以下。更令人不解的是,諮詢會幾乎都在深水埗區舉行,其餘17區「被遺棄」。職學處處長當時回應表示,將會有策略地分配資源,並尋求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擴闊推廣活動的接觸面。筆者認為這方面工作仍需加強,才能讓職津作用發揮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