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放寬地積比率轉移 支援舊區重建
香港文匯報訊 繼香港特區政府發展局於日前公布「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以加快推動市區重建後,城規會昨日公布修訂指引,放寬現行的「地積比率轉移」計劃,容許跨區地積比率轉移並增加計劃彈性,以進一步便利私人市場及市區重建局運用地積比率轉移工具推展市區重建項目。城規會發言人表示,樓宇老化的速度遠較市區重建進度為快,而現時財政上可行的重建項目寥寥無幾,因此有需要採取更創新和更進取的政策措施,以加快市區重建步伐,包括善用北部都會區可提供的新增土地資源,以支援老舊市區的重建。
現行的地積比率轉移機制,自2023年起在旺角及油麻地以先導形式推行。現行機制容許將不設數量上限的「輸出地盤」的准許總樓面面積,可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向城規會申請轉移至最多兩個位於同一份分區計劃大綱圖(大綱圖)範圍內的「接收地盤」。每個「接收地盤」最多可吸納其最高地積比率/總樓面面積的30%總樓面面積作為上限(30%上限),並須視乎情況支付補地價。
擴大「輸出地盤」涵蓋範圍
為提供誘因鼓勵市場運用地積比率轉移工具進行市區重建,有關申請條件已予放寬,主要特點包括容許跨區轉移,「接收地盤」可涵蓋與「輸出地盤」所屬不同的大綱圖及不同地區,例如北都或其他具有較大基礎建設容量以容納額外發展的新發展區;擴大「輸出地盤」的涵蓋範圍至《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下長沙灣(與深水埗屬同一份大綱圖)、馬頭角(涵蓋九龍城及土瓜灣)、西營盤及上環(屬同一份大綱圖)、荃灣和灣仔其餘五個具迫切重建需求的指定地區;以及放寬「接收地盤」的要求,例如取消每宗申請不多於兩個「接收地盤」的上限、把地盤面積要求由1,000平方米下調至700平方米以回應市場就併購地盤困難所提出的意見、把涵蓋範圍擴展至全港、容許輕微超出30%上限。
為提供額外誘因,倘若個案符合指明情況為社區帶來公眾裨益,並經城規會按個別情況考慮及批出規劃許可,在進行地積比率轉移後,「輸出地盤」內可提供若干免補地價的總樓面面積作為額外總樓面面積,以支持該地盤的持續管理及維修保養。
城規會備悉特區政府將會放寬地積比率轉移個案的地價評估安排,容許「輸出地盤」及「接收地盤」即使受不同的土地交易文件所規管,兩者的地價評估仍可合併處理。如地積比率轉移計劃下的重建地盤同時符合先導計劃的資格準則,申請人亦可同步申請先導計劃下的額外地積比率,惟須同時遵從兩項計劃的其他規定,包括修訂指引所訂明的30%上限。
城規會發言人補充,每宗涉及地積比率轉移的申請須繼續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16條提交,並須同時涵蓋「輸出地盤」及「接收地盤」。申請人須證明擬議方案在技術上可行,城規會將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