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支聯會」頻播仇恨中央種子 裁決揭露危害國安真面目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會見傳媒。香港文匯報記者涂穴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於法庭就「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作出裁決後表示,「支聯會」經年累月、年復一年向市民播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這是不爭的事實,法庭的定罪正正揭露他們蓄意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的真面目。李桂華在回答香港文匯報提問時表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本身已經說明得相當清楚,而警方也是根據條文而作出執法行動,今次法庭的定罪裁決,令警方更有信心根據有關法律條文繼續執法,而這個案例對警方未來執法亦會有很大幫助,同時也警醒一些蠢蠢欲動者,有關犯罪行為有被捕的風險。

  李桂華表示,被告李卓人、鄒幸彤及早前已經認罪的何俊仁,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是意圖推翻及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基本制度。法官在判詞中清楚說明,被告在主導意志下令「支聯會」一直將中國共產黨視為敵對,並在活動中周而復始、不斷升溫,即使到2020年6月30日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當時已經有很多社會討論說「支聯會」所舉辦的活動違反國安法,但3名被告仍一意孤行繼續籌辦這類型活動,包括集會、遊行、線上線下展覽館、發表刊物,以及所謂的獻花和紀念長跑等活動。此外,被告在2021年6月疫情期間試圖舉辦所謂「燭光晚會」,即使警方反對,但被告仍然繼續煽動市民自行搞活動。

  各類活動現三個煽動特色

  李桂華說,綜合相關形形色色的活動,發現有三個煽動特色,第一,被告用人權做擋箭牌,籌辦挑動情緒的公眾活動;第二,被告勾結外國或外部勢力;第三,當發覺大眾情緒降溫時,被告加入新元素激發參加人數。法庭審訊期間,披露不少證據指出被告舉辦上述活動,其唯一目的就是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李桂華列舉判詞中提及的一個例子指,在庭審辯方抗辯環節中,被告鄒幸彤談及一篇文章,是由何俊仁撰寫有關所謂「持久的非暴力抗爭」議題的文章,鄒幸彤當時同意有關文章是要帶出一些政治的改變,更加同意「支聯會」有共識,就是要「改朝換代」,而政治改變、改朝換代,這些都是不折不扣、徹頭徹尾的顛覆國家政權的意識形態。在同日審訊中,鄒幸彤更不諱言,是想連接修例風波持續,這明顯地希望用當時一些社會動盪的氣氛,令到這件事情相提並論,以推動他們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