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誘騙5人赴KK園囚56個月 上訴庭:案情極惡劣拒減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無業漢誘騙5名港人包括一名輕度智障人士,到東南亞國家被禁錮剝削、體罰虐待及強迫打詐騙電話等。被告於2024年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判監56個月,他早前就刑期上訴失敗。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形容本案是一宗極度惡劣的人口販運案,認同原審法官判刑時把販運人口及強迫勞動考慮成加重刑罰因素,增加串謀詐騙罪的嚴重性及罪責,並無任何不當,又指區院案件刑期上限為7年,若在高等法院處理則可判處更高刑期,被告獲囚56個月實屬僥倖。
上訴人為現年33歲的馬智豪。
上訴庭指出,雖然香港並無販運人口或強迫勞動的罪行,但完全同意原審法官形容本案為一宗極度惡劣的人口販運案。上訴人認罪時承認他是犯罪集團成員之一,涉案手段包括訛稱有就業、商業機會及豐厚經濟報酬,誘騙受害人到東南亞國家,隨後以武力或脅迫手段將其禁錮,強迫他們進行網上詐騙,並向他們或其家屬勒索金錢。這些詐騙行為旨在對受害人進行金錢剝削,強迫他們無償工作,又向他們勒索金錢,正與販運人口行為類似。
判詞指,上訴人從涉案串謀詐騙活動獲得可觀金錢,包括每月5,000美元(約3.92萬港元)的報酬及介乎4,000至6,000美元的加密貨幣報酬。上訴庭同意,即使串謀詐騙罪並非販運人口罪,本案案情亦大大加重串謀詐騙罪的嚴重性,而且事件經過精心策劃,串謀犯罪時間長,涉及禁錮、暴力、強迫勞動、跨國元素,對受害人的態度亦冷酷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