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家印數罪並罰判囚終身

  恒大兩公司被罰158億 違法所得將繼續追繳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通報,恒大集團有限公司、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許家印案當日上午一審公開宣判,恒大集團被判罰款88.2億元(人民幣,下同),恒大地產被判罰款70億元,許家印數罪並罰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案同時明確對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不足部分責令退賠。

  據介紹,法院經審理查明,許家印為恒大集團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集團運營活動,管理、控制恒大地產及恒大財富、恒大南昌等多家企業,業務覆蓋地產、物業、金融等領域。2016年至2021年間,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以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等手段,虛增資產、隱瞞負債,分別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為。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還通過行賄等手段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資金、保險資金歸恒大集團使用,實施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行為。此外,許家印利用恒大地產董事長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以分紅名義侵佔公司財產。

  法院認為,恒大集團、許家印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單位行賄罪。許家印另外構成違法運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被告單位恒大地產行為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應對恒大集團、許家印依法數罪並罰。法院還認為,恒大集團、恒大地產及許家印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權益,侵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危害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依據上述事實,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涉非法吸存集資詐騙 56人獲刑

  同日,深圳市中院、深圳市南山區法院公開宣判恒大集團相關涉案人員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運用資金等案件,依法對甄立濤、柯鵬、許騰鶴、許智健、杜亮、梁棟等56人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刑罰。

  許家印1958年10月出生於河南周口太康縣,畢業於武漢鋼鐵學院(現武漢科技大學)冶金系,為恒大集團創始人,曾任恒大集團董事局主席、恒大地產董事長等職務。1997年其創辦恒大地產,帶領企業快速擴張布局地產、文旅、金融等多個板塊,2009年推動恒大地產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2021年,恒大債務風險集中暴露,企業經營陷入困境。2023年9月28日,中國恒大發布公告披露,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2024年5月,中國證監會就恒大地產債券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對恒大地產處以41.75億元罰款,對許家印處以4,700萬元罰款並實施終身證券市場禁入。2026年4月13日至14日,深圳市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完成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許家印當庭作出認罪悔罪的最後陳述,法庭隨後擇期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