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協作夯實證據基礎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中國刑法領域知名專家、北京君樹律師事務所主任謝通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王星被誘騙出境案公訴材料清晰展現了該團夥「誘騙出境、武裝押送、暴力控制、轉賣牟利」的完整犯罪鏈路,多項行為分別匹配不同罪名的構成要件。團夥以拍戲、務工為名欺騙境內人員出境,依託武裝人員強行將被害人運送至妙瓦底,出於出賣目的對被害人實施接送、中轉。其中,針對女性被害人的轉賣行為,符合拐賣婦女罪的構成要件;扣押關押被害人的控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劫取被害人隨身財物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搶劫罪;如暴力挾持轉移被害人是以向第三人勒索財物為目的,則有可能同時構成綁架罪。團夥對女性被害人實施姦淫、強迫賣淫行為,屬於拐賣婦女罪的法定加重處罰情節,依法不另行單獨定罪。

  謝通祥指出,此案將發生在境外的系列犯罪納入中國境內司法程序處理,體現了刑法保護管轄原則之下對中國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司法兜底。他認為,大量被害人經泰國中轉進入妙瓦底,跨國地域阻隔以及地方武裝勢力干預,長期阻礙案件取證與嫌疑人緝捕。而本次對王某軍、張某飛、毋某龍等17名犯罪嫌疑人一併提起公訴,離不開中泰兩國警務協作,包括前期「顏十六」顏某磊歸案,另有10名犯罪嫌疑人由泰方遣返押解回國等,為案件起訴夯實了證據基礎。

  警惕高薪境外務工圈套

  他亦提示,此類犯罪團夥不斷翻新作案誘餌,海外拍攝邀約、高薪境外務工都是高頻詐騙圈套。民眾面對境外工作崗位,應核驗招聘主體的真實資質,不要相信私人社群發布的出境務工邀約;一旦察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要盡可能留存相關線索痕跡,及時向中國領事機構及國內公安機關求助。謝通祥表示,案件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後續司法機關將結合全案證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