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系統升級 優化處理跨境投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茗)《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將於10月1日起實施,內容包括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令跨境消費者實現「一鍵投訴,一網轉辦」。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沈朝暉昨日表示,消委會正積極準備提升投訴系統功能,優化處理跨境投訴運作流程,當得到投訴人同意,消委會將個案轉交內地消保組織,以便即時在系統檢視,方便向內地商家跟進,提升處理跨境投訴透明度和效率。

  沈朝暉表示,目前投訴轉介機制較側重使用電郵,效率相對遜色,希望系統提升後可以同時優化合作流程,盡量縮短處理時間。目前消委會已經和36個地區的消保組織,包括30個內地省市及澳門,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提升處理跨境消費爭議的效率。去年8月亦獲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邀請加入「灣區標準」工作組及成為起草單位成員,同年10月成立「跨境消費保障及電商發展工作小組」,匯聚本港營運的主要電商及電子支付平台、內地主要社交媒體、行業協會及企業的高層代表,就跨境消費投訴趨勢、「灣區標準」等相關標準制訂及行業最佳實務等議題,提出專業意見。

  她強調,「一鍵投訴,一網轉辦」所有轉介的投訴個案會確保個人資料私隱和個案保密,也會與內地單位做好協定,香港消費者無須擔心資料外洩問題。

  首7月涉藥投訴增五成

  事實上,香港消委會過去也接獲不少內地旅客的求助,以「藥品、藥材和保健產品」相關投訴為例,今年首7個月錄得的總體投訴1,190宗,按年升50.6%,包括影射產品混淆視聽、計價單位「斤變錢」模糊不清、產品數量不足等。其中一名投訴人內地旅客陳先生來港到藥店選購中藥材黑節草,標價「280元」,惟計價單位字體極小,難以看清。

  「斤變錢」貴160倍 向海關舉報

  陳先生向店員查詢是否以「斤」計算時,未得到正面回應,令他誤以為半斤售約140元。店員秤重後未說明總額,便迅速將藥材交予另一店員即場磨粉。陳先生方始知計價單位實為「錢」,被索價22,400元,較預期高出160倍。由於藥材已被加工,陳先生被迫議價後以11,000元購入近半藥材。他事後向海關舉報,調查後發現店員涉及「誤導性遺漏」,涉事店員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向陳先生全數賠償11,000元。

  售影射產品及數量不符

  影射產品問題上,內地旅客陸先生於藥店指明品牌購買數款藥油及藥品,付款約250港元。返回內地後,他發現其中一款產品包裝及英文名稱與心儀品牌相似,但細節有出入,包括所要購入的品牌標誌應為兩個「有翅膀的天使」,而實際購入的標誌卻是「一對鳥兒」。至於購入的藥油,則有效期僅餘不足半年。陸先生質疑藥店以影射商品混淆消費者,遂向消委會投訴後得以解決。

  保健產品方面,澳門居民沈先生以約12,500元購入35瓶並獲贈5瓶,共40瓶關節保健產品,每瓶標示90粒。他與妻子按指示每日服6粒,理應每瓶可服用30次,卻發現多次數量不對。經點算,部分瓶內僅有88粒至89粒,即每瓶缺少1粒至2粒。

  沈先生要求補回缺粒,商戶雖同意更換,但要求將尚未開封的剩餘28瓶玻璃樽裝、超過8公斤的產品帶回香港處理。年事已高的沈先生難以攜帶,通過消委會協調,終尋求更靈活換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