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下月開特別業主大會 議程包括交代屋苑財政狀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弦)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宣布,將於下月2日晚上7時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將設4個會場同步廣播,包括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及天暉路社區會堂。每個單位只容許一人出席,業主即日起可在「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網頁登記。大埔區區議員胡綽謙向香港文匯報表示,下月的議程包括屋苑財政狀況,也會交代過往管理公司簽訂的各服務合約狀況等,符合業主關心的議題,「上次召開的大會有解答居民關心的部分問題,例如交代保險情況,另外之前收取的餘款已陸續退還給業主,他們對合安的安排很滿意,估計今次會議整體順利。」
4會場同步廣播 每戶限一人出席
合安表示,下月特別業主大會議程包括匯報法團日常營運基金的最新情況、屋苑各項服務合約狀況及跟進進度等。業主由即日起至本月29日中午12時前,可在上址網頁提交場地選擇意向,按優次選擇3個場地,每個單位限一人出席,如報名人數超出場地上限將抽籤編配業主的與會地點。合安會於會議前1天至2天,以短訊通知業主獲編配的場地等。
合安提醒,出席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入場。如業主計劃委任代表出席,須填妥委任代表文書(即授權書),授權書須於本月31日晚上7時前,投入任何一個會場的收集箱內。
宏福苑居民梁先生上次有參加業主大會,上次所提及的退回大維修餘款,其所在單位已收到相關款項。他今次也會登記參與,「下月大會的議程是我關注,希望可以詳細講解法團日常營運基金以及現在各項服務合約的狀況。」他表示合安是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希望合安可以幫助業主處理好有關事務。
至於已簽署及交回「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可否繼續出席特別業主大會,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就業主大會的出席資格,《建築物管理條例》對「業主」有明確定義,即指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顯示,當其時擁有一幅建築物土地的一份不可分割份數的人,及管有該份數的已登記承按人。因此,能否以業主身份出席特別業主大會視乎相關人士是否符合上述業主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