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一致/房署:驗收由所屬屋邨工程人員負責
房屋署回覆《大公報》查詢時透露,自2022年7月至2026年6月,房委會從多個渠道回收約60000個公屋單位,當中約10500個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被收回,佔整體回收單位約17.5%。署方就退租還原機制作出說明,公屋租戶退租時須自費將單位恢復原狀,署方會以恢復設施原狀為基準驗收,確保安全可用。驗收由所屬屋邨工程人員負責,總部工程監督人員定期抽樣稽核,確保標準一致。
設施良好不會要求還原
署方指,租戶遷出前會全面勘察單位,若前租戶自行安裝的固定裝置狀況良好,一般會保留供新租戶選擇繼續使用,無須還原;不能保留的改動則須復修原有裝置。租戶可自行安排還原,或向房委會支付費用要求代為進行。還原費用按實報實銷原則計算,租戶如有疑問可聯絡所屬屋邨辦事處。
署方表示,新租戶入伙時會獲告知,如接受前租戶安裝的設施便需承擔維修責任,不存在要求新租戶代前租戶還原的情況。若設施狀況良好或僅屬日常自然損耗,不會要求租戶自費還原。\大公報記者 歐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