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報道/公屋戶還原單位 垃圾房買舊門窗頂替 房署:不容職員或清潔工轉售設施圖利


  現時公屋租戶退租須自費還原單位設施,惟大公報記者偵查發現,多個公共屋邨有房署職員在租戶查詢退租事宜時,建議到邨內垃圾房購買門窗等設施頂替,以節省高昂的還原費用,垃圾房的職員亦向記者開價數百元一道公屋用門。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形容,事件反映制度存在對前線人員指引不足、驗收標準模糊等漏洞,必須堵塞。房屋署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已即時調查並突擊巡查全港公共屋邨垃圾房,絕不容許職員或外判清潔工轉售房署設施圖利。\大公報記者 歐嘉浩、盧剛昌

  根據房屋署規定,公屋租戶遷出時須自費將單位恢復原狀。公屋固定裝置分甲、乙、丙三類,不得擅自改動,部分可自行決定更換的裝置,在退租時均須還原(詳見表)。其中廚房門屬甲類嚴禁改動,還原費用尤其高昂;未辦妥還原者將從按金扣除費用。若租戶未按規定還原,房署會按清單收取費用,惟大公報記者偵查發現,原來部分租戶有另闢蹊徑的方法應對。

  大公報記者上個月中,一連兩周到多個屋邨暗訪,以準備退租的公屋住戶身份,向房署職員查詢單位還原事宜。上月17日,記者到葵涌梨木樹邨觀察,並向房署主任查詢單位還原事宜,對方向記者提示,「你可以去垃圾房看看有沒有門可以買來頂替。」記者其後到葵樹樓垃圾房了解,只見垃圾房一角擺放了不少門和窗花,一名姓周男職工展示多道公屋用門,開價每道500元。

  自稱「房署特別隊」 包送上門

  記者又於荔景邨其中一個垃圾房發現同樣情況,自稱「房署特別隊」的梅姐向記者表示,四個人包辦了全邨所有拆卸工程,可向退租住戶出售窗框及門等設施。她展示電話內曾購買還原設施的租戶資料,聲稱「很多人都幫襯她」,並指若跟她購買可節省還原費用。在秀茂坪邨,在垃圾房自稱「大家姐」的職員,開價500元配一道廚房門並包送上門;筲箕灣愛東邨「蘭姐」則開價400元同樣包送貨……可見,不少公屋的垃圾房似乎都有此類「服務」,而且還有大致的「公價」。

  記者其後返回荔景邨房署辦事處查詢,對於還原公屋單位,姓姚女主任同樣提醒記者「你可以試吓去垃圾房問問有沒有?」秀茂坪邨男職員及愛東邨一名租戶婆婆亦作出類似建議,後者更向記者教路「你去垃圾房找找,那邊有門可以頂替。」

  公屋租戶退租時,若曾改裝單位,可選擇由房屋署代為還原並按張「還原價目表」逐項收費。據網上曾流傳的房署報價單,有租戶分享自己需還原的8個項目,包括廚房門(3351元)、廁所門(1500元)、座廁(900元)、灶台(2020元)等,最終共花費11098元。若以門的價錢比較,從垃圾房找替代門僅需400至500元,便宜得多。

  議員:對前線人員指引不足

  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曾有個案因租戶自行安裝不合規格的二手防火門,驗收時被房署拒絕接收,最終需拆除重做,除支付原還原費用外,需額外承擔清拆及運費。對於租戶到垃圾房購買二手門自行安裝,周思傑認為風險極高。他指出,公屋門窗規格有嚴格標準,防火門的防火物料有使用期限,二手門可能已經過期或拆卸時損壞。房署驗收時有完整單位紀錄可核對規格,不符合標準會即要求拆除重做,隨時得不償失。

  房委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退租還原主要針對結構與安全設施,非關鍵項目可協商保留或省略。原裝防火門租戶可能難以負擔,故舊邨租戶會在邨內尋找合規格二手設施自行安裝,做法在舊邨較常見,新邨門已嵌入感應晶片,房署可掃描追查。前線人員了解基層困難,在確保安全標準下會給予指引或介紹合資格承包商,屬人性化處理。房署設有官方賠償價目表,原裝設施免費維修,自行改動則需承擔還原責任。他形容,前線人員以「以人為本」態度協助基層租戶,但背後反映的是制度上對前線人員指引不足、驗收標準模糊、費用釐定機制缺乏彈性等結構性漏洞,必須從根源堵塞。

  房署突擊查全港公屋垃圾房

  房屋署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對疑有人將公共租住屋邨單位內拆除的房屋署裝置及設備(如門窗)存放於垃圾房並私下轉售一事高度關注,已即時調查並安排人員突擊巡查全港公共屋邨的垃圾房及雜物站,如發現承辦商職員,如管理公司職員或清潔工,違規使用垃圾房作不當行為,房屋署會根據外判管理服務合約及潔淨服務合約,向有關的承辦商發出嚴重警告信及要求即時糾正,除扣減其季度表現評分外,亦會影響其日後投標。若證實有承辦商職員向租戶索取或接受現金及任何形式的利益,或販售房屋署裝置或設備,房屋署除要求承辦商嚴懲或撤換涉事員工外,亦會考慮將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