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物及古蹟條例》只着重鴉片戰爭前文物
【大公報訊】記者盛德文報道:對於去年拆卸寶雲山「拜鬼塔」塔基掘出日軍軍刀,引起香港學者及社會的高度關注。香港史專家、香港地方志中心副總編輯劉蜀永教授,以及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香港地方志中心總編輯劉智鵬,接受大公報記者訪問表示,軍刀出土已逾1年,當局遲遲未對外公開相關影像、處理方案,不但引起社會各界極度關注,更揭示香港對近現代及抗戰文物存在法律框架的缺失。而相關公務人員歷史視野的不足,只懂按章辦事,造成目前被動局面。建議當局盡早制定相關法例,強化公務員近代史及抗戰史的培訓,善用香港各處重大歷史遺址,實現愛國主義教育、本土文旅雙效益。
學者倡軍刀移交博物館展覽
兩位學者一致指出,軍刀出土地點、所屬年代清晰明確,屬金屬器物,修復工序簡單、耗時極短,無需經過漫長斷代與修復工序,完全不存在如遠古文物需漫長斷代考證。對比內地及國際考古慣例出土文物,均會快速對外發布影像,香港的處理手法和節奏明顯僵化。此外,考古已完成地層記錄、拍攝影像資料,僅公開照片無損文物本體。
兩位學者呼籲:1:盡快向全港市民公開出土照片、發掘紀錄,回應社會持續一年的關注;2:將軍刀移交博物館作專題展覽,作為日軍戰爭罪行的實物罪證,及歷史反面教材,納入中小學戶外歷史教學素材。3:在「拜鬼塔」原址設立永久歷史解說碑,記載興建背景、軍刀埋藏用意、香港淪陷史,打造常態化抗戰愛國教育點。
劉蜀永指出,事件暴露了香港對歷史文物的兩大根源性問題。香港現行《古物及古蹟條例》建基於港英殖民時代訂立的法規,只將鴉片戰爭之前的遺存物視為優先處理的核心文物,給予完整、優先的考古記錄、公開、展覽流程;至於鴉片戰爭以後的近現代歷史文物,無清晰、專屬的保護與發布規則和條文,缺乏明確保護定位。
簡化近代文物展出審核流程
另外,公務員只依循舊例,照章辦事。這揭露了相關文物部門人員,對近代史、抗戰史認識的不足,他強調,若要從根源解決問題,必須由政府全面檢討、修訂文物保護相關法律,重新劃定近現代戰爭遺存的保護標準與公開的優先次序,強化公務員的近現代史及抗戰史的培訓。
此外,劉智鵬倡議將文物劃分為遠古及近代重大歷史節點文物兩套處理流程。對於抗戰及與國家重大歷史事件且斷代清晰的出土文物,簡化內部審核流程,縮短資料公開、展覽籌備時間,以區別於需要長期考證的遠古遺物。他呼籲政府盡快出台專門政策,對全港的重大歷史遺址,不論是私人發展地皮或政府土地,統一規劃設立標準歷史解說牌,達致愛國教育、本土文旅雙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