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資格不因案底等單一因素決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子晉)更生者重投社會要跨越重重障礙,而在極重視誠信與專業操守的法律界,更生路走起來更艱難。香港律師會會長湯文龍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在獲認許為律師方面,每宗申請均會按個別事實全面考慮,不會一刀切單憑如案底等某一因素作決定。不過,律師會強調,律師若涉及不誠實的刑事罪行等專業不當行為,很可能導致紀律法律程序展開,嚴重者可被剔除資格。
重視操守 涉專業不當展開紀律聆訊
湯文龍表示,香港律師會非常重視會員的專業操守。一般而言,若律師會有理由相信某香港律師違反《法律執業者條例》或其附屬法例、《香港律師專業操守指引(第一冊)(第三版)》或律師會發出的執業指引內有關執業操守的規定,律師會會進行調查。如有關違規的投訴表面證據成立,律師會將按照既定程序處理。
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須委任一個律師紀律審裁團。審裁組召集人須從律師紀律審裁團中委任兩名律師及一名非法律專業人士以組成一個律師紀律審裁組研訊與調查有關事宜。
他指出,律師會有權調查律師、實習律師、註冊外地律師及律師行僱員的專業操守不當行為,並將有關事宜轉介獨立的律師紀律審裁團的審裁組召集人。倘若律師紀律審裁組安排進行紀律聆訊並作出裁斷及命令,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律師會可公布律師紀律審裁組所作出的裁斷及命令的撮要,包括暫時吊銷有關律師的執業資格及從律師登記冊上剔除有關律師的姓名的命令的撮要,並已刊載於律師會網頁。
湯文龍強調,紀律法律程序所處理和針對的是專業不當行為指控、違反法定責任、有關指引或執業指引的事宜,而非單單基於有關的刑事罪行。但概括而言,涉及不誠實的刑事罪行很可能導致紀律法律程序的展開。
對於有案底的人是否一輩子不能夠當律師?湯文龍解釋,在獲認許為律師方面,律師會根據主體法例的規定訂明詳細規則,並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該等規定,以協助法庭行使其認許權。每宗申請均按其個別事實及情況作全面考慮,不會單憑某一項因素作決定。倘申請涉及複雜或特殊情況,律師會亦會按照既定機制處理。
至今無涉港國安法被吊銷資格案件
另外,針對公眾關注修例風波及國安案件影響,湯文龍表示,根據律師會紀錄,至今並無涉及香港國安法或被裁定干犯與國家安全相關罪行的刑事罪行,而被吊銷或取消執業資格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