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倡修例 新界養牛羊須領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現時在港島及九龍飼養綿羊、山羊和牛隻須領牌,但新界區未包括在內,故特區政府漁農自然護理署建議修例,把規管範圍擴展至新界,要求在新界的飼養者申領牌照並遵守相關飼養規定,但會就小規模、以休閒用途的飼養作豁免安排。漁護署正就建議向持份者諮詢,並計劃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交代,以敲定建議和法例修訂。
漁護署文件指出,現行《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牛隻、綿羊及山羊的飼養)規例》下,新界飼養牛羊無須領牌。署方去年調查顯示,新界約有30個較多飼養山羊的地點,主要分布於元朗、屯門及北區,合共約2,500至3,000隻山羊,另有兩個位於北區的飼養牛隻地點,共約130多隻牛。署方不時接獲投訴,並懷疑有非法屠宰及銷售羊肉的情況。
漁護署認為,新界人口已佔全港逾半,不少地區高度都市化,若仍把新界視作鄉郊而不加以規管飼養活動,已不合時宜。隨着北部都會區的全速建設,城鄉互動日益頻繁,署方認為有需要及早引入適當管理要求。
就此,漁護署建議把《規例》的領牌要求擴展至全港所有地區。在新界(包括離島)飼養牛隻、綿羊或山羊的人士,須申領牌照和遵守《規例》就建築物要求、每隻動物最低飼養空間、廢物及排洩物處理安排,以及放牧行為等規定。
養山羊作休閒用途擬獲豁免
至於部分新界居民多年來小量飼養山羊作休閒用途,包括作寵物或協助土地除草等,漁護署表示會考慮設立「豁免許可證」及制訂指明條件,容許符合條件者豁免牌照。
此外,現時部分持有《公眾衞生(動物及鳥類)(展覽)規例》(第139F章)下展覽牌照的人士,亦會在休閒農場飼養牛羊,並已受相關牌照條件監管,此類人士亦無須另行申請相關牌照。
若有新界居民在牌照規定生效後無意飼養牛羊,或希望減少飼養數目,漁護署表示會考慮過渡安排,讓他們逐步處理動物,但飼養人需為動物安排絕育。漁護署亦會考慮容許合資格的動物而且獲獸醫確認健康良好,在登記後送往政府認可的屠房屠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