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倡規管新界養牛羊須領牌

  現時在港島及九龍飼養綿羊、山羊和牛隻須領牌,但新界區未包括在內,故漁護署建議修例把規管範圍擴至新界,要求在新界的飼養者申領牌照並遵守飼養規定,但會就小規模、以休閒用途的飼養作豁免安排。漁護署正就建議向持份者諮詢,計劃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交代,以敲定建議和法例修訂。

  漁護署文件指,現行《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牛隻、綿羊及山羊的飼養)規例》下,新界飼養牛羊無須領牌。署方去年調查顯示,新界約有30個較多飼養山羊的地點,主要分布於元朗、屯門及北區,共約2,500至3,000隻山羊,另有兩個位於北區的飼養牛隻地點,共約130多隻牛。署方不時接獲投訴,並懷疑有非法屠宰及銷售羊肉情況。

  漁護署認為新界人口已佔全港逾半,不少地區高度都市化,若仍把新界視作鄉郊而不加以規管飼養活動,已不合時宜。隨着北都區全速建設,城鄉互動日益頻繁,署方認為有需要及早引入適當管理要求,遂建議把《規例》的領牌要求擴至全港所有地區。

  休閒用途養山羊擬獲豁免

  至於部分新界居民多年來小量飼養山羊作休閒用途,包括作寵物或協助土地除草等,漁護署表示會考慮設立「豁免許可證」及制訂指明條件,容許符合條件者豁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