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保障/醫生倡精神科治療逐步納入醫保


  香港不少自願醫保計劃未將精神科檢查、治療和輔導費用納入保障範圍,僅住院患者能索償,業界認為潛在索償人數和精神健康問題涉及範圍難以預計。有醫生建議參考海外做法逐步將精神科治療納入保障,亦可同步制定疾病範疇、賠償上限及專科醫生評估機制,以控制風險。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向《大公報》表示,不少本地保險公司憂慮精神健康治療涉及的潛在索償人數和疾病範圍會超出預期,「壓力大也可能去求醫」。此外,倘若將更多精神治療納入保障範疇,相應保費亦會增加,不少市民未必願意為此支付費用,從而選購其他更便宜的醫保計劃,因此不少公司認為從市場角度判斷並不划算。

  香港情緒健康學會會長林美玲醫生指出,不將精神科檢查和治療費用納入醫保,反而可能令保險公司承擔更大開支。她解釋,約七成焦慮、抑鬱患者會出現軀體化症狀,以頭暈、頭痛、心跳加速等身體不適形式表現。醫保受保人為了能索償,「不停看不同的專科醫生,其實保險公司會浪費很多錢在一些不必要的檢查上。」若精神科獲納入保障,患者能及早獲得適切治療,反而可減少不必要的身體檢查支出。

  對於業界憂慮索償失控,羅少雄建議限定疾病範疇及賠償金額上限。林美玲則建議,賠償須以精神科專科醫生的書面診斷為依據,醫生若偽造診斷可被除牌,此機制本身具備監管作用。她亦建議設立合理定額上限,例如每年數千元,與牙科保障模式相若。\大公報記者 姚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