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撞斃女童案 車長獲續聘非駕駛職位

  圖:電車司機李要東前年於西環撞斃3歲女童,日前被判入獄。
  圖:電車司機李要東前年於西環撞斃3歲女童,日前被判入獄。

  【大公報訊】記者歐嘉浩報道:電車司機李要東前年西環撞斃3歲女童案,因無力上訴,日前被判即時入獄。香港電車公司昨日(6日)回覆查詢時表示,尊重法庭裁決,對事故深感悲痛及難過,審訊期間為涉事車長聘請大律師及法律團隊,並提供心理輔導,現時仍繼續聘用他擔任非駕駛相關職位。

  電車公司強調,安全是首要任務,已持續落實多項安全措施,包括推行「智能電車系統」加強彎道車速監察、更換電車剎車用沙以縮短剎車距離,並為全線電車安裝行車紀錄儀,影片可用作車長培訓。自2024年8月事故發生以來,香港電車未有發生涉及行人致命的事故,會持續提升車長培訓及公眾道路安全意識。

  案件發生在2024年8月15日西環德輔道西,六旬外公抱着3歲外孫女衝紅燈過路,被電車撞倒,女童最終死亡,電車司機李要東被裁定一項不小心駕駛罪成,放棄上訴後,即時服刑四星期。這宗不幸事件,引起網上熱議,不少網民認為,事發過程千鈞一髮,專家在庭上亦指出司機反應時間僅約1秒,碰撞屬無可避免,期望司機能夠獲公司給予第二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