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公屋與資助房屋佔比各半

  特區政府首份五年規劃諮詢文件提出持續推進公營房屋發展,包括興建更多出租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公屋聯會昨日公布有關房屋政策的建議,以「完善房屋階梯,躍升宜居質素」為主題,提出多項願景建議。聯會認為,在未來公營房屋進一步充實的前提下,應考慮把出租公屋與資助房屋比例調整至五比五,以提高資助出售房屋的比例,讓更多市民能夠購買可負擔的單位,同時促進公營房屋的流轉及再分配。

  現時出租公屋主要聚焦解決低收入人士的住屋需求,聯會建議政府可參考房協的乙類屋邨單位,設較寬鬆的入息限額、稍高的租金水平,豐富更多出租房屋的類別,並可考慮引入「先租後買」新模式。同時,聯會建議政府有序重推「出售公屋計劃」,惟須先解決業權不清晰、公共設施維修責任等問題,認為應先小規模試行方式推進。由於「租置計劃」下的樓宇隨樓齡老化,價值下降,對於計劃下仍未置業的居民,政府應當增加誘因,包括提供翻新優惠、遷置優惠等;及應以恢復公屋「三年上樓」為重心目標。

  對於促進未補價資助房屋市場流轉,聯會認為,長遠應分隔私人樓宇市場與居屋第二市場,不再容許資助房屋補地價後流入私人市場,只可在居屋第二市場流轉。另外,放寬未補價單位加按,或重新按揭的條件限制,拓展「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至所有人,促進單位流轉。

  促退還公屋可換養老津貼

  對於長者安居方面,聯會認為長者對房協推行的「長者安樂居」住屋計劃有一定需求,建議政府可考慮提供政策支持;針對前往內地養老的長者戶,建議為其設退出公屋機制,以領取替代公屋的津貼,有助於房委會收回更多公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