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管工涉誣告票控5人拋垃圾

  圖: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涉嫌無故票控五名市民「亂拋垃圾」,部分人「被票控」時根本不在香港。
  圖: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涉嫌無故票控五名市民「亂拋垃圾」,部分人「被票控」時根本不在香港。

  【大公報訊】記者黃知行報道: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管工涉嫌無故票控五名市民「亂拋垃圾」,令他們被追討罰款,並遭法庭通緝,部分人「被票控」時根本不在香港。廉政公署昨日(4日)落案起訴該管工五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他獲准保釋,案件周四(6日)提堂,控方屆時將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不當

  被告羅銳,41歲,案發時是食環署深水埗區環境衞生辦事處轄下專責執法小隊的管工,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向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及吐痰等違法人士,即場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控罪指出,被告涉嫌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執行公職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先後發出五張告票,記錄五名曾經被票控的人士涉嫌在公眾地方再次亂拋垃圾,而事實上他們並沒有干犯該罪行,而有關告票亦沒有妥為發給五人。

  食環署在內部調查發現有關違規行為後,即時將個案轉介廉署跟進。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曾於2021年至2022年期間向該五名人士發告票,並涉嫌利用相關資料於案發期間再向5人發告票。由於這五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票控,故沒有按法例要求繳交罰款,並因而先後被法庭命令繳交罰款或發出通緝令,其中一人更被拘捕及須往法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