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合法/地監局促業界提醒簡樸房法例要求

  圖:房屋局聯同香港測量師學會等團體年初曾舉行多個簡介會,向區議員、地產代理界、專業學會及業主介紹簡樸房制度。
  圖:房屋局聯同香港測量師學會等團體年初曾舉行多個簡介會,向區議員、地產代理界、專業學會及業主介紹簡樸房制度。

  網上樓盤租售平台出現以「簡樸房」為招徠的廣告,部分是經地產代理放盤或招租。地產代理業界表示,地產代理有責任確保或核實出租的簡樸房是否已完成登記和認證,並向消費者清楚說明。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已向業界發出執業通告,包括要求持牌人參與登記期期間訂立的分間單位新住宅租賃時,以書面形式提醒客戶《簡樸房條例》下的相關要求。

  未認證禁自稱「合規簡樸房」

  香港地產代理商總會主席潘達恒向《大公報》表示,若分間單位只是已進行登記,字眼上不能自稱為簡樸房;一定要完整取得官方認證之後,才能對外稱作為簡樸房。另外,地產代理有條例規管,不可以作失實陳述,關鍵要看廣告的文字如何表述,例如單位未獲簡樸房認證,用「合規簡樸房」作招徠,已是違規,若只是寫「準備申請或認證做簡樸房」,就不算失實陳述。他相信情況只屬個別,因為真正要簽訂買賣合約時,律師會就此情況作出質詢或要求出示有關已登記為簡樸房的證明。

  潘達恒認為,部分地產代理可能對簡樸房認知不足,誤以為已登記即是簡樸房,亦可能有業主用這些模糊的用詞包裝房源,建議地產代理做好核實工作,同時向消費者做好講解。

  地產代理監管局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按《地產代理條例》、其附屬法例及監管局所發出的執業指引,持牌人不可以發出含有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或詳情的廣告,違者可被紀律處分。監管局會繼續與房屋局及地產代理業界保持密切溝通,增進業界對《簡樸房條例》及執業通告的認識以促進執業上合法合規;如有投訴或巡查個案亦會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

  監管局表示,為配合《簡樸房條例》的生效,監管局已落實及推行一系列安排,包括在今年2月發出一份執業通告,為地產代理業界處理受簡樸房規管制度所規管、根據住宅租賃出租分間單位提供指引;邀請房屋局合辦網絡研討會,講解《條例》有關要求及新執業通告要求等。

  對於在登記期期間訂立的現存分間單位及新進入市場的分間單位的新住宅租賃,監管局要求持牌人以書面形式提醒客戶有關《條例》下的一些要求,以及建議客戶如對簡樸房規管制度有任何疑問,可向分間單位專責小組查詢,或向專業人士尋求法律意見。\大公報記者 易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