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粵港澳協作 共築灣區優質消費圈


  《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規定》日前通過,並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規定的出台,是打造大灣區優質生活圈的關鍵一步,標誌着大灣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作從零散的「軟經驗」邁向了系統的「硬約束」,對於優化消費環境、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建設宜居宜業宜遊優質生活圈具有深遠意義。香港應以此為契機,積極考慮立法賦權消委會高效處理消費糾紛,並與大灣區其他城市攜手深化合作,共同將大灣區建設成為消費者買得安心、放心又開心的國際一流消費圈,讓大灣區消費市場迸發更蓬勃活力。

  隨着港車北上、澳車北上等政策落地,加上新皇崗口岸通關在即,粵港澳三地居民「雙向奔赴」已成為日常。大灣區融合加速,跨境消費頻密,消費權益保障更受關注。消委會數據顯示,2025年香港消費者針對內地商戶的網購投訴就達582宗,按年上升42%;而內地消費者針對香港商戶的非網購投訴也增至2,049宗。粵港澳三地分屬不同法域,消費規則存在差異,過去消費者遭遇跨境糾紛,往往面臨投訴無門、維權成本高的難題。

  規定的出台,正是回應了大灣區消費融合的迫切需求,具有強烈的現實針對性。其從頂層制度設計入手,通過明確各地政府職責、建立常態化聯動協作機制、優化跨境投訴轉辦平台等舉措,將為破解跨境消費維權難題提供制度化的綜合支援。規定的實施,將從多維度對大灣區消費環境產生積極正面影響。

  首先,極大地提升了跨境消費維權的便利化水平。規定明確支持建設和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消費投訴轉辦平台」,推動實現消費者「一鍵投訴、一網轉辦」。這意味着,未來無論消費者在大灣區任何地方購物遇糾紛,都無需再為「該去哪裏投訴」而煩惱,降低了跨境維權的門檻與成本,讓「足不出戶」解決跨境糾紛成為可能。

  其次,強化了跨境消費風險的事前預警與事中監管。三地將建立常態化聯動協作機制,及時交換消費投訴熱點與重大消費風險信息。某一地發現的重大消費侵權線索,三地可同步發布警示,在風險擴大前構築防線,從源頭減少跨境消費糾紛。

  再者,將有力推動大灣區消費規則與市場環境的「軟聯通」。通過聯合開展商品比較試驗、消費調查、誠信店互認等活動,三地消保規則將逐步銜接互認,有助於構建一個規則統一、誠信共治的跨境消費環境。

  面對廣東釋放的強烈合作信號,香港應積極響應,主動作為,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協同織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網。其中一個不容迴避的核心議題,是香港消委會的法定權限問題。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消委會的主要法定職能是「收集資料」、「接受及審查投訴」和「提供意見」等,其核心工作手段仍是調解,缺乏法定執法權與懲罰權。對於不合作的「無良商戶」,消委會最嚴厲的措施僅為「點名公布」,對「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黑店阻嚇力嚴重不足。這一結構性短板,不僅制約了香港消費環境的優化,也使其在參與跨境協作時,可能面臨「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尷尬境況。

  因此,香港應認真審視並考慮通過立法,賦予消委會或相關執法機構更強有力的監管和執法權力。例如,借鑒內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廣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中對網購平台劏熟客、預付費「走佬」等劣行的精準打擊經驗,補齊制度短板。

  通過更嚴厲打擊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更高效解決消費糾紛,以及更有力的消費市場監管,將有助香港更好擦亮「正品正貨」的金字招牌,進一步鞏固提升作為購物天堂的美譽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