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修例 保護量子等集成電路設計專有權 可參照許可使用費核算賠償 壓實侵權責任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內地3日發布最新修訂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該條例將於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據悉,該條例此番修訂為2001年出台之後20餘年來首次系統性修改,新增集成光子、量子等新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範疇,明確侵權賠償按權利人實際損失、侵權人獲利或許可使用費倍數釐定,增設懲罰性賠償機制。
據悉,本次修訂明確擴展保護範圍,破解前沿新型集成電路知識產權確權難、保護難的行業痛點。同時,新規確立清晰的權利界定標準,明確受保護布圖設計以登記的複製件、圖樣為準,獨創性聲明則可以作為獨創性判定解釋依據,進一步釐清權利邊界。
在侵權追責層面,新規大幅強化保護力度,細化賠償核定規則。明確侵權賠償數額優先按照權利人實際損失或侵權人違法獲利確定,兩項標準難以界定的,可參照布圖設計許可使用費倍數合理核算。而針對惡意侵權、情節嚴重的行為,可適用懲罰性賠償,賠償額度提升至1倍以上5倍以下,同時涵蓋權利人為維權支出的合理開支,全方位壓實侵權責任。
保護知產 激發研發主體積極性
針對此番發布的新修訂條例,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知識產權所副所長黃蘊華表示,2001年版條例僅聚焦傳統電子運算集成電路,已無法適配當下光子、量子芯片等前沿技術的發展需求。她認為,當前光電融合、量子集成等新技術快速迭代,新型芯片設計突破傳統技術範疇,原有法律界定存在保護盲區。
黃蘊華指出,此次修訂是對產業技術變革的前瞻性回應,通過立法明確新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合法保護地位,從制度層面化解新型芯片知識產權確權、維權難題。同時,新規完善的侵權賠償、成果激勵、權利流轉規則,能夠有效激發研發主體創新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