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偷1900萬元待銷毀貨品 4名CHANEL前員工囚4至7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國際時尚品牌CHANEL的4名前員工,於2017年初串謀偷竊724件準備銷毀的舊款銀包和手袋,市值約1,900萬元,他們在運走贓物時當場被捕。當中兩名被告於審前承認串謀偷竊罪,餘下兩人早前受審後被裁定串謀偷竊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游德康昨日判刑時指出,串謀偷竊事件即日被揭發,所有貨物即時物歸原主,CHANEL沒有任何經濟損失,涉案貨物亦已全數銷毀,考慮案件至今近10年,給予部分刑期扣減,終判定案中主腦貨倉部主管入獄7年,另外3人分囚4年及5年3個月。
4名被告昨日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情指於2017年1月20日,時任CHANEL青衣貨倉部主管吳耀倫(42歲)、前倉務員張家偉(43歲)與另外兩名時任倉務員何東山(35歲)及何子賢(41歲),串謀偷竊儲存該貨倉內準備銷毀的過季舊款貨品,包括123個銀包和601個手袋,市值約1,900萬元。當中首被告吳耀倫及次被告張家偉受審後被裁定一項串謀偷竊罪成,何東山審前承認一項串謀偷竊罪,何子賢審前承認兩項串謀偷竊罪及一項串謀處理贓物罪。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出,吳耀倫的職位最高,有青衣的貨倉出入貨升降機密碼,可見他是策劃偷竊的主腦,違背公司對他的信任,他建議支付3萬至5萬元予其他被告串謀偷竊,其他被告便按他的指示搬運涉案貨物。
游官續指,何東山和何子賢案發時被發現工作異常積極,張家偉案發時不在CHANEL工作,他負責租用運貨貨車及觀塘貨倉,事件最終因CHANEL職員機智而即場起回貨物。游官相信CHANEL的新舊貨品目標顧客不同,過季產品出售時價格不會比市值高,故以生產成本價格824萬元來量刑。
游官考慮案件拖延至今近10年,可給予各被告減刑6至9個月。吳耀倫以7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扣減刑期後判囚7年;張家偉則判囚5年3個月;至於認罪的何東山及何子賢各囚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