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男保安認社交媒體煽惑「投白票」 判囚兩個月緩刑3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兩名男保安員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社交媒體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因而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訴。其中63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不投票罪判囚2個月,另一名38歲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投無效票罪,案情指他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帖文留言「投白票,唔好登記做選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明此類案件通常判監,考慮被告初犯及犯案時間短,所用言辭「唔係最差」,終判囚2個月,緩刑3年。

  被告林國偉(38歲、保安員),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b)條。

  案情指,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2025年10月24日展開,由當日起直至同年12月7日投票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則於同年10月28日下午6時許發布一則帖文,內容有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告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屬違法。同日稍後時間,被告以賬戶名稱「Steve Lam」在帖文下三度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該帖文及留言直至同年12月4日被告被捕時仍然公開,警誡下他承認獨自擁有上述賬戶並曾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