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論事/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推動五年規劃從編制到落實\常 樂

  當前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公眾諮詢已近尾聲,而規劃的執行即將提上日程。自2月行政長官提出編制首個五年規劃以來,各界專家及社會輿論大多聚焦香港編制實施五年規劃的重大意義、香港與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銜接、國家規劃涉港部署的落實以及香港五年規劃編制的重點、原則和需處理好的重大關係等等議題。上述議題都很重要,都涉及到如何編制出一份全面、系統、科學、可行的五年規劃,確保規劃既能符合香港實際,又能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應該說,對於這篇大文章而言,香港社會各界紛紛建言、集思廣益,交出了一份很好的答卷。

  立足國家大局 轉變施政思維

  藍圖貴在實施。毋庸置疑,對於特區政府而言,編制五年規劃史無前例,而實施五年規劃更是史無前例。從某種程度說,編制規劃比實施規劃相對容易,後續規劃的實施見效必然面臨多重挑戰。萬事開頭難。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既是編制規劃的主體,也是實施規劃的主體,必須克服萬難,勇毅前行,取得最佳建設效果。相信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在這方面已經做好了充分準備,這裏僅就行政技術的層面談點兒支持五年規劃順利實施的學習體會。

  首先,順利實施規劃,必須做到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2022年7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視察香港時指出,25年的實踐告訴我們,只有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一國兩制」實踐規律,才能確保「一國兩制」事業始終朝着正確的方向行穩致遠。其中的一個重要規律就是必須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習近平主席強調,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是統一銜接的,也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把特別行政區治理好。2024年12月20日,習近平主席在視察澳門時也指出,香港、澳門回歸以來的實踐經驗告訴我們,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繼續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需要把握好4條。其中第一條就是要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要始終堅持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高於一切,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一國」原則愈堅固,「兩制」優勢愈彰顯。

  而此次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編制實施,從行政權力配置和權力實施效果看,就是國家治理優勢向香港特區的擴展和延伸,就是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銜接,從而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循此權力配置視角,下步香港特區要順利實施好五年規劃,必須立足國家大局,轉變施政思維,積極學習內地規劃治理經驗,主動對接聯繫國家規劃治理機構,充分吸收國家規劃治理和規劃引領紅利。

  其次,順利實施規劃,必須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中共二十大以來,「一國兩制」香港實踐總體進入新階段。這一新階段有兩層內涵,一是自此香港進入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二是伴隨着國家正處於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一國兩制」實踐也進入了新階段。

  但是歸結為一點,在這一新的發展階段,香港的發展道路、發展目標、使命任務等都更加清晰明確,就是要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更大貢獻。在這一新的發展階段,面對新使命、新任務、新貢獻,香港隨之也面臨最大的發展短板,就是治理效能的提高問題。正是在這一意義上,習近平主席在2022年7月1日視察香港時強調要着力提高治理水平,指出完善治理體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強治理效能,是把香港特別行政區建設好、發展好的迫切需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是香港的當家人,也是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人。並進而對特區政府官員的素質、思維、作風等提出全面要求。

  習近平主席多次指出,要把香港治理好,必須堅持實行行政主導體制,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依照基本法和相關法律履行職責,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既相互制衡又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在二十大上,習近平主席指出,要堅持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相統一,堅持行政主導,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制水平。2025年12月16日,習近平主席在聽取行政長官李家超述職報告時強調要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在「一國兩制」實踐新階段,編制實施好五年規劃,必須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這是因為行政主導是基本法設計的特區政治體制的重要原則,根源於國家憲法,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制度保障;回歸近三十年的行政主導成功實踐,也展現出強大生命力和優越性。下步,香港社會各界要把行政主導堅持好完善好,不斷提升特區治理效能,推動「一國兩制」香港實踐取得更大成功。

  最後,順利實施規劃,亦需考慮優化執行制度或機構。首個五年規劃的編制實施對於任一政府的施政而言,都是震動式的、轉折式的,這一震動與轉折,首先是思想思維層面,其次是機構設置層面。比如,在新中國頭三年恢復期過後,從1953年開始將進入「一五」計劃建設時期。而中央認為「這是一個空前複雜的艱巨的新任務」。「擺在我們面前的大規模經濟建設的任務,是一個嚴重的政治任務。我們必須動員全國人民的力量,來保證這個任務的完成。」

  系統完善架構 強化配套機制

  因此,從1952年起,中央就着手做了很多政治上和制度上的準備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通過了《關於調整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上通過了《關於改變大行政區人民政府(軍政委員會)機構與任務的決定》《關於調整省、區建制的決議》《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這些決定和決議,都是為了適應1953年即將開始的全國大規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與文化建設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為了加強「中央人民政府對各項工作的領導」和加強省、市人民政府的組織與領導責任的重要措施,也是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以來在政權建設工作中的一次巨大的建設性的改進。眾所周知,為着加強國家計劃經濟的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於此時成立了國家計劃委員會。

  再如,澳門特區為了編制實施好其「一五」規劃,也調整和新設了一些政府機構,如2015年10月為制定首個五年規劃及統籌相關政策而特別設立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委員會,2018年9月將原政策研究室和行政長官辦公室內地工作小組合併重設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以及後來成立的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展委員會、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一帶一路」建設委員會等。

  故而,香港特區政府也需在這方面提高認識,研究調整完善行政機構,保障行政機構與建設任務的匹配性和有效性。要知道,香港特區雖沒有多層級政府妨礙集中領導,但是「小政府、大社會」理念和慣性下的「耗散型」權力配置模式,也不利於權力的集中與行使,難以發揮規劃治理所需要的統籌與合力。

  總之,香港首個五年規劃的編制,責任在政府,而其實施,責任亦在政府。而中央多次要求香港所做到的依法提升治理效能,首要責任也在政府。這就需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要真正肩負起香港當家人和治理香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健全治理機構,完善治理體系,引領全社會樹立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理念,以優良治理效能保障首個五年規劃實施,從而為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更大貢獻。

  暨南大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