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空間/伍廷芳真是法學博士嗎\方 元

  圖:伍廷芳墓碑亭是一座西式古典建築。亭內的墓碑由孫中山撰文、譚延闓書寫。\作者攝
  圖:伍廷芳墓碑亭是一座西式古典建築。亭內的墓碑由孫中山撰文、譚延闓書寫。\作者攝

  伍廷芳墓園坐落在廣州越秀山南麓,西洋古典式碑亭隱逸在山林的綠蔭之中。在中國近代史上,伍廷芳是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他生於一八四二年,又名伍才,號秩庸,一九二二年病逝,享壽八十歲。病逝前,他在孫中山的廣州軍政府擔任外交總長兼財政總長和廣東省省長。他病逝後,孫中山親自撰寫了《伍秩庸博士墓表》,並由書法家、時任北伐總司令譚延闓書寫碑文。

  作為清末民初的政治家、外交家和司法改革先驅,伍廷芳一直是史學界長期研究的對象。為了弄清他如何獲得博士學位,最近我特地去廣州,找到伍廷芳的墓園,以便親眼見證孫中山撰寫的碑文,希望從這一珍貴的歷史文獻中發現更多的信息。

  伍廷芳是否獲得博士學位?這只是我個人的疑問。對學術界來說,這是毋須置疑的事實:伍廷芳於一八七四年自費去英國留學,一八七七年畢業於英國倫敦大學,獲得法學博士(LL.D)的學位,並於同年在倫敦林肯律師學院獲得律師資格。

  關於伍廷芳僅用三年時間在英國獲得法學博士和律師資格的事跡,已是廣為人知,中外皆知,在學術刊物、學者著作、大眾報章,以及各類普法機構的網站上都能看到,而且互相引證、眾口一致。如果你在「百度百科」和「維基百科」上查「伍廷芳」詞條,會看到同樣的說法。

  即使這是被普遍接受的「事實」,也難以讓我放棄疑問。我認為伍廷芳不可能在英國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不是一個「不可能」,而是三個:

  第一個是時間上不可能。在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在英國的法學院讀本科課程,需要讀滿三年才能畢業,獲得的是法學士學位。即使他的本科成績非常優秀,跳過碩士學位,直接攻讀博士學位,那也至少需要三年。如果他還要去林肯律師學院完成職業培訓課程,以便獲得律師執業資格,那又需要三年。即使伍廷芳再聰明、再勤奮,也不可能把九年的學業壓縮在三年內完成。

  第二個是體制上不可能。伍廷芳在英國的三年期間是在Lincoln's Inn修讀法律。雖然Lincoln's Inn在中國被翻譯成「林肯法律學院」或「林肯律師學院」,但它不同於大學的法學院,也不是倫敦大學的一部分。簡單地說,律師學院與法學院是兩個不同的體制。前者是行業協會的培訓機構,頒發的是律師執業證書。後者是高等教育機構,頒授的是法律學位文憑。既然伍廷芳沒有入讀倫敦大學法學院,那麼倫敦大學不可能授予他學位。

  第三個是學位上不可能。在英國,LL.D不是學術學位,而是榮譽學位。它相當於一種獎項,授予的對象不是大學剛畢業的人,而是那些在法律領域取得卓越成就,或為社會進步作出貢獻,或在公共機構長期服務的人士。伍廷芳一八七七年剛從林肯律師學院畢業,事業尚未起步,何談成就和貢獻?因此,倫敦大學不可能授予他榮譽法學博士(LL.D)。

  問題是,如果伍廷芳沒有上大學,那他能獲得律師資格嗎?答案是肯定的。在他去英國留學的年代,大學的法律學位並不是考取律師資格的先決條件,反而在「律師學院」做學徒是獲得律師執業牌照的必要條件。

  不過,凡事都有萬一,都有破例。萬一伍廷芳真的在三年內同時讀完倫敦大學和林肯律師學院的課程,又被大學破例授予法學博士呢?這就是我去廣州查看墓碑的原因。

  墓表用於記載逝者的生平事跡,猶如他的人生履歷。孫中山和譚延闓為伍廷芳寫「履歷」,必然行文嚴謹、內容可靠。墓表全文一千七百多字,一開始便詳細列出伍廷芳的學歷,包括六年在香港聖保羅書院,三年在倫敦林肯律師學院。然而,碑文從頭至尾,既沒有提及倫敦大學,也沒有說伍廷芳獲得博士學位。

  這麼重要的事情有可能遺漏嗎?幾乎沒有可能,因為有一個可靠的人──伍朝樞在為碑文把關。他是伍廷芳的兒子,曾追隨父親的足跡去英國留學。他在倫敦大學獲得法學士學位,並在林肯律師學院考取律師資格,因此很熟悉英國那套規則。孫中山在廣州成立護法軍政府後,伍朝樞跟隨父親南下廣州。在伍廷芳病逝前,他輔佐父親,擔任外交次長。在伍廷芳病逝後,他接任父親的職位,擔任外交部長。伍廷芳墓表的草擬和定稿,以及墓園的設計和建造,都是伍朝樞在廣州任職期間內完成的。他必然核對過伍廷芳的生平資料和碑文。因此,墓表的內容應是正確的。

  那麼,碑額上的「伍秩庸博士」從何而來?孫中山不會無緣無故地那樣寫……經過層層剝繭,最終我在美國的歷史檔案中找到了謎底:

  伍廷芳確實獲得過LL.D(榮譽法學博士),但不是在一八七七年,也不是由英國的大學授予,而是在二十世紀初由美國的大學授予他的。一八九七年,伍廷芳作為「欽命出使美國欽差大臣」,赴華盛頓上任,做了五年的外交官,在改善中美關係方面獲得各方好評。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賓夕法尼亞大學授予伍廷芳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一九○一年三月十九日,芝加哥大學再次授予伍廷芳榮譽法學博士學位。

  雖然伍廷芳兩次獲得榮譽學位,但都不是真的法學博士。榮譽學位相當於一張獎狀,而不是學歷證書。這就解答了那個疑問──為何在墓表中,孫中山陳述伍廷芳的學歷時沒有提及博士學位。榮譽博士的頭銜多用於禮節。孫中山在碑額上稱伍「博士」,這是表達敬意的合適做法。

  歷史的真相常常存在於細節裏。有時,因為發現一個新的細節而動搖或改變一個長期建立的歷史結論。對伍廷芳學歷的誤解是因為我們不熟悉英美大學的學位制度,以致以訛傳訛。研究歷史是下笨功夫、鑽牛角尖的活兒。只有克服了各種雜念,才能在大海裏撈「真」。只有認真對待歷史,它才會告訴你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