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公布出入境新規 違反出口管制公民不准出境
【大公報訊】記者趙一存北京報道:內地7月31日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將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納入中國公民不准出境情形,同時細化外國人不准入境相關條款。據悉,規定將於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新規明確要求外交、文旅主管部門及時發布海外安全提醒與目的地風險提示,移民管理機構在證件審批、邊防檢查環節提醒民眾謹慎前往高風險地區。出境入境人員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陳述的,相關機構有權不予簽發證件或作出不准出境、入境決定。
同時,新規明確中國公民因騙取出境入境證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或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的,依法不准其出境。針對外國人,境外申辦簽證、口岸入境時提交虛假材料、作出虛假陳述,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因騙取出境入境證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處罰,可依法不准其入境。被列入各類反制清單、不可靠實體清單的相關主體,移民與簽證主管部門依規實施出入境限制。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成協中表示,違反出口管制法、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非法技術外流、向境外轉移關鍵產業技術,直接損害國家產業安全、技術安全。新規則以行政法規形式清晰劃定相關出境限制情形,對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具有極強的現實必要性和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