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筒爆裂傷人 消防裝置承辦商涉發假證書

  圖:消防處相當重視樓宇防火安全,定期派員檢查消防裝置。
  圖:消防處相當重視樓宇防火安全,定期派員檢查消防裝置。

  【大公報訊】記者歐嘉浩報道:大嶼山一間食肆去年9月發生滅火筒爆裂傷人事故,消防處調查後揭發有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疑從未親身檢查滅火筒,仍簽發狀況良好的虛假證明書。警方周三(29日)在深水埗區拘捕一名62歲本地男子,他為涉事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涉嫌「製造虛假文書」,獲准保釋候查。

  62歲男子涉製假文書被捕

  事發於2025年9月7日,大嶼山一間食肆內一支9公升水劑滅火筒突然爆裂,導致一名女子受傷送院。消防處人員到場調查時,發現涉事滅火筒樽身嚴重鏽蝕,狀況明顯欠佳。進一步調查發現,該滅火筒曾於同年2月由該承辦商進行年檢,其後向食肆負責人及消防處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251),聲稱滅火筒狀況良好且符合消防處要求。消防處懷疑該承辦商從未有親身到場檢查,屬有意圖地發出虛假及誤導性證書。

  消防處將案件轉介警方作刑事調查。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督察呂澤鈞表示,警方接獲轉介後高度重視,經深入調查及搜證,確認涉事人並未前往相關食肆進行年度檢查卻提交偽造紀錄,本周三採取行動將其拘捕。

  消防處已將個案轉交消防裝置承辦商紀律委員會跟進,委員會有權對違規承辦商作出暫時停牌甚至永久除牌的處分。署理助理消防區長蔡列邦強調,市民依靠註冊承辦商為消防裝置把關,不良承辦商辜負市民期望,將市民安全置之度外,消防處絕不姑息。

  蔡列邦透露,消防處每年接獲約30萬份消防證書,一直設有風險為本的抽查機制,正積極推動修例提高相關刑罰,並自今年7月起要求承辦商以電子方式提交證書,提升文件真確性及監管效率。警方重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製造虛假文書罪成最高可判監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