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商業建築須有長者友善設計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茗)香港人口越趨老齡化,立法會早前通過《2026年建築物(規劃)(修訂)規例》,由今日(1日)起,新建住宅和商業建築物必須要有長者友善樓宇設計,以便利他們和身體有需要人士出入。立法會主席李慧琼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布一段約兩分鐘的短片介紹新規定,又指若住宅進行裝修而需要改動圖則,同樣需要遵守相關規定。
李慧琼出片介紹新規定
為鼓勵居家安老,立法會支持政府提出修例,強制規定新建的私人住宅樓宇、安老院和商業建築物均要有長者友善樓宇設計。短片顯示,長者友善樓宇設計包括住宅樓宇的主要出入口需有自動門,大堂走廊需不少於1,200毫米;光線必須充足,不少於120勒克斯;室內外亦要有防滑設計。通道中間的門需寬闊至不少於850毫米;門檻要求坡度不超過1:2、高度不多於15毫米;升降機內部足夠寬敞,長寬不少於1,400毫米及1,200毫米,且機籠要有鏡面效果,以便輪椅人士看到開關門的情況。室內外的踏板,每一級不能過高,並需要有兩層具有高度限制的扶手。
單位內設計方面,大門不得少於850毫米、門檻要求低及平;浴室、廚房、洗手間均設有防滑地面。上述規定均為了確保不同身體條件的長者安全。
今日前已動工的建築物或工程不受限制,但若未來又改動或加建工程,就需要遵守新規。在實際操作方面,短片中顯示如家中裝修更換大門,無須按新規定加闊門框,但若改動中牽涉遞交圖則予屋宇署審批,或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進行,包括廁所進行地台排水等結構改動,則需要更換防滑地磚,遵守新規。違反規例者,屋宇署會採取包括發出勸喻信要求糾正、作出檢控等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