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時的人反被懲罰
荃 葵
大夥乘搭旅遊巴北上玩樂,領隊說好在指定地點早上八時開車,逾時不候。準時登車很重要,到了海關關口要先下車,從旅遊巴取回自己的行李步向閘口,經安全檢查,通過香港和內地關口。過關後,再步行到停車場,把行李放回旅遊巴後登車。海關周圍人多行李多,期間還要上洗手間,處處排長龍。在首階段若遲到,往後所有程序都得推遲。試過有人遲到,領隊又未做到「逾時不候」,到達目的地已過了飯點,餐廳大部分服務員準時午休,即使有人上菜,菜都放涼了。
討厭的是,群體活動往往不乏「例遲」的人,姍姍來遲還不道歉之餘,當中更有人說:「準時自覺吃虧。」十分自私。
人人出門都可能會遇上阻滯,乘搭港鐵較易掌握時間,因為地底行車沒有交通燈位,也沒有爆水管等造成的塞車。多年前兩鐵未合併時,未有港鐵接駁巴士,月台也沒有港鐵職員疏導人流,筆者就曾遇上列車故障,在車廂苦候了半小時,後來乘客不斷增多,車廂內令人透不過氣來。今時今日,情況改善了很多。
有些人嫌乘搭港鐵要上落扶手電梯,所以選擇搭巴士。人各有志,搭巴士者就應提早出門,提防遇上塞車。即使我乘搭港鐵,也會提早出門。
以前曾出席一個行業會議,時間到了,有兩人遲遲未到,在座有些人對會議主持人說:「如此乾等,即是懲罰準時的人。」說得很好,主持人聽後立即開始會議。「逾時不候」是按章辦事,沒理由虛位以待。除非有特殊情況遲到,遲來更要道歉和解釋不得已的原因。準時是公德、責任,誰都不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