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博物館條例 擬將開放天數寫入法規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北京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9日對《北京市博物館條例(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條例草案規定,北京建設彰顯首都風範、古都風韻、時代風貌的博物館之城,推動博物館與文化、旅遊、教育、科技、商業、體育、會展等領域發展相融合。
鼓勵博物館延時錯時開放
北京市司法局局長崔楊表示,條例草案明確推動建設高水平博物館,重點培育特色博物館,鼓勵設立填補空白的精品博物館;明確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興辦博物館,通過捐贈等多種方式支持博物館事業發展;支持高等院校、企業設立博物館。
條例草案提出,優化博物館社會服務規範,明確每天開放時間不少於8小時,國有博物館年開放不少於300天,非國有博物館年開放不少於240天;鼓勵博物館延時、錯時開放;博物館應制定展覽計劃,定期舉辦原創臨時展覽,策劃品牌展覽。
支持策劃推出境外展覽
條例草案規定,北京推動與天津、河北建立健全博物館事業發展協作機制,支持三地深化館際聯動,聯合開展主題巡展、文化探源、宣傳推介等活動。支持博物館策劃推出境外展覽、國際巡展和線上國際傳播項目,參加國際博物館組織,參與博物館國際治理,推動完善中國敘事體系,講好中國故事。
根據條例草案,北京鼓勵博物館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手段,規範藏品信息管理,開展藏品保存環境監測,對藏品和展覽內容進行數字化轉化,豐富展陳呈現方式,提供智能導覽服務。開展直播、商業拍攝等活動應當遵守博物館管理規範,對勸阻、制止無效的可以拒絕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