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擬採簡便程序審批北都跨區地積比率轉移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盧慧穎)發展局日前宣布將於今年第三季實施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和跨區地積比率轉移兩項鼓勵市區重建的新措施。在昨日《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草案》委員會的會議上,有議員關注北都跨區地積比率轉移的審批機制。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時表示,相關手續仍需向城規會提交申請,但局方亦提出透過專屬法例,將來若涉及北都土地的參數改變,可採用較簡便的程序。
會上,立法會議員郭芙蓉詢問新措施落實後對整體北都樓宇密度與人口增長的影響評估,同時在審批跨區地積比率轉移時,如何設計具體機制與程序。
甯漢豪回應指,政府鼓勵包括私人業主及發展商在內的土地擁有人推動舊區重建,若舊區存在未能有效使用的發展潛力,會研究在嚴格規劃前提下,允許將部分地積比率轉移至其他地區作整體規劃安排。她強調,任何涉及超越現行法定參數的個案,必須經城規會依法審批。不過,她特別提出,凡涉及北都的土地參數改變,城規會可根據專屬法例在程序上予以精簡。
產業園設人才公寓 政府已預留彈性
對於郭芙蓉就「引才」配套提問,關注企業在北都落戶時,能否在商業用地設置人才公寓,以及是否可調整土地用途,甯漢豪回答時解釋,部分商業地帶的法定圖則已容許少量住宅樓面,若要增加,須按程序申請修訂,並可善用簡化後的《城市規劃條例》機制。她稱政府已預留彈性,例如多個產業園區的法定用途已包含「人才公寓」。
此外,多名議員關注保育區及郊野公園的用途轉換。立法會議員洪錦鉉指出,北都專屬法例雖容許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惟不適用於保育區域如郊野公園及綠化地帶。對於具爭議的郊野公園邊陲用地,他詢問未來是否可以釋出作為發展用途。立法會議員姚銘亦關注,若北都發展涉及橫跨保育與非保育地帶的用地,其界定機制為何,能否適度鬆綁,而非僅依賴漫長的城市規劃程序。
甯漢豪回應時表示,須先釐清「邊陲用地」的定義與範圍,其所指並非指郊野公園範圍內的土地,而是其外圍毗連地帶,該類用地在規劃及法定用途上類型多樣,包括綠化地帶、農業地帶等。
她指出,若涉綠化地帶的發展申請,仍須按既定的詳細城市規劃程序辦理,提交相應技術評估和法定申請,由城規會依法審視;如屬農業地帶的發展申請,則可按北都專屬法例的既有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