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透視 3/情緒病患被標籤 投入社會成難題
現今社會有情緒問題的人士不在少數,然而人們的誤解往往導致相關人士被錯誤標籤,影響生活與工作,投入社會困難重重。
有患者家屬表示,社會上把有情緒問題或情緒病的人士,輕易定義為有精神疾病,甚至輕率送至精神病院留醫,弊多利少。有專家提出,可否通過其他溫和一些的方式改善情緒?亦有長期患者擔心,自己因曾有精神健康問題而被社會標籤化,有歧視之嫌,與主流社會之間的鴻溝愈來愈大。\大公報記者 姚棠、苑向芹
Linda的女兒今年16歲,因小學時體型偏胖遭欺負毆打,心裏長久壓抑,體重暴漲,繼而以自殘排解痛苦,起初孩子向學校社工求助,社工懷疑她有情緒病,建議採用藥物治療。Linda站在精神病院門口質疑:「孩子求助是希望得到認可和情緒安慰,也許通過鼓勵精神會振作;但如果直接定義是生病,會否太急於『貼標籤』?」
社工:應優先採用非醫療介入
女兒並非首次入院,惟每次出院效果未見好轉。Linda無奈說:「唯一理由,是起碼在醫院有人看着,不會自殘,不會有生命危險。」她也反映曾有護士態度較差,投訴後才改善。
有精神科專科醫生指出,自殘本身並非精神病,但常是情緒問題的行為症狀,最普遍原因是紓緩壓力或內心困擾。專家會評估背後原因及自殺風險,若發現情緒病,可能採取藥物治療,情緒好轉後自殘行為通常會減少。
註冊社工、康和互助社聯會中心鄒長順表示,現行條例規定,社工發現兒童青少年有自殘或傷人風險,情節嚴重須報警,這是法定責任。但他認為,更妥善方式是先對接醫院危機介入團隊,安排專業評估,而非直接報警送院。社工具備獨立輔導能力,他建議優先採用非醫療介入,尊重當事人自主選擇權。
僱主不理解是求職最大障礙
另一宗個案,現年41歲的小為,2010年確診思覺失調。她憶述,小學時因精神健康狀況不佳被同學標籤,遭受持續欺凌,包括被非禮、拳打腳踢、拋書包、偷書等。她曾向訓導主任反映,但校方選擇相信其他同學,只給她一張「黃紙」(嚴重警告)。
由中一至中五,欺凌從未間斷,小為長大後,幻聽、幻覺、自言自語如影隨形,幾年前,社工與醫生建議她入住青山醫院,住院期間,小為每日也參加情緒紓緩講座,醫護每天與她聊天,病情得以好轉,但在她出院後,希望重新踏入職場,卻面臨另一考驗,多次見工只要透露曾經入住青山醫院,也會被拒絕聘用,「求職最大障礙往往不是疾病本身,而是僱主不理解,不清楚病情程度、不知如何照顧,所以會『斬腳趾避沙蟲』。」
逾三成人不願接觸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
「香港心聆」是本港其中一間精神健康慈善機構,該會培訓及營運高級經理李凱天引述2023年研究指出,仍有逾三成受訪者不願與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共同工作、做朋友或鄰居。污名最直接影響是削弱求助動機,數據顯示每10個精神健康問題人士就有6個不願告訴他人,擔心被批評或不公對待。
另一間關注精神健康的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利民會」,在該會參與精神支援工作的註冊社工Rachel表示,近年政府及民間持續推動精神健康公眾教育,市民求助意識明顯提升。目前求助個案以情緒病居多,大眾認知和接受程度逐漸提高,標籤效應已有所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