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個洞窟數據 「數字敦煌」有序對外開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江鑫嫻 北京報道)國家文物局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出台《國有文物資源數據管理辦法》和《革命文物保護工程技術導則(試行)》等有關情況。敦煌研究院副院長俞天秀在會上表示,該研究院30多年致力於「數字敦煌」實踐,目前已完成323個洞窟的數據採集,16處大遺址三維重建,227個洞窟的全景漫遊製作,已經形成超過600TB的文物數字資源。在做好數據採集、加工、存儲安全的基礎上,敦煌研究院有序實現數據的對外開放。

  據悉,國家文物局近日印發《國有文物資源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辦法》以實現國有文物資源數據權益清晰、開放有序、利用有效、安全可控為主要關注點,對國有文物資源數據全生命周期科學管理提出可行、具體的要求,是指導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國有文物管理機構做好國有文物資源數據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實現文物數據科學管理

  俞天秀表示,《辦法》發布對指導敦煌研究院做好敦煌文物數字資源的全生命分析與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目前,敦煌研究院認真組織學習落實,並運用《辦法》指導數據採集、加工、存儲、傳輸、登記、服務等各個環節的工作。後續,將按《辦法》規定,做好敦煌文物數據的登記、安全監管等工作,真正實現文物數據權益清晰、開放有序、利用有效、安全可控的科學管理目標。

  俞天秀介紹,在數據採集與加工方面,敦煌研究院已建立了覆蓋採集、圖像處理、三維重建、色彩管理等專業的技術隊伍。技術實施中嚴格按照《辦法》規定,遵循國家文物局頒布的《石窟寺二維數字化採集與加工》《石窟寺三維數字化採集與加工》的行業標準執行。全過程保障了人員、文物、數據及設備安全。在數據存儲方面,敦煌研究院建有專業的數字敦煌數據機房,採用自建的分布式存儲架構,並構建了「一主兩異地」的備份機制,配套制定了完善的數據存儲規範和工作流程。

  數據開放據不同場景分類施策

  另外,在做好數據採集、加工、存儲安全的基礎上,敦煌研究院有序實現數據的對外開放。遵循《辦法》規定的「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控可計量」的要求,將加工後數據面向社會提供服務。制定了敦煌研究院文物資源對外授權系列管理辦法,根據不同場景分類施策:公益性利用場景,包括瀏覽、查詢等,通過「數字敦煌資源庫」「數字敦煌開放素材庫」「數字藏經洞」平台等官方平台免費向公眾開放;非營利性利用場景,包括學術研究、公益展覽、公益宣傳等場景,採取收取合理成本費或無償的方式,授權使用;營利性利用場景,包括文創開發、影視動漫、遊戲、商業展覽等場景,採用「一事一議」的方式協商授權範圍與費用,簽訂授權協議後提供利用。

  據悉,敦煌研究院是負責管理世界文化遺產敦煌莫高窟、天水麥積山石窟、永靖炳靈寺石窟,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瓜州榆林窟、敦煌西千佛洞、慶陽北石窟寺的綜合性研究型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