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記工程涉違「保就業」條款 律政司追討1216萬元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疫情期間受惠政府保就業計劃獲補貼的旭記工程有限公司,上周五(24日)被律政司指違反計劃的條款,入稟高等法院向該公司追討已批出的補貼和相關附加費共逾1,216萬元。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本案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旭記工程有限公司(YUK KEE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原告在入稟狀指,被告違反建造業特設保就業計劃(臨時僱員)相關條款,因此向被告追討批出的補貼和相關附加費,合共港幣1,216.28萬元,同時追討本案訟費。
根據資料,政府於新冠疫情期間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為建造業特設的「長散工」保就業計劃,為聘有「長散工」的建造業僱主提供補助金。建造業僱主為「長散工」作最少15天的強積金供款,該名長散工將符合申請資格,僱主可就每名長散工申請3.6萬元的補助金,僱主需承諾收到補助金後的6個月內不裁員,補助金亦需全數用於支付工友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