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關稅 Q & A


  依據是什麼?

  新關稅依據美國《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實施。該條款授權美國政府對其認定存在「不公平貿易行為」的經濟體展開調查。今年3月,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以「未建立和有效執行強迫勞動進口禁令」為由,對60個主要貿易夥伴發起「301調查」,並於6月「建議」對這些經濟體輸美商品加徵10%至12.5%的額外關稅。

  國際法學者指出,美方單邊動用「301條款」、隨意對多國徵收關稅的做法,本質上是單邊主義與貿易保護行為。

  具體稅率如何?

  根據美方公布的方案,此次關稅設置多檔差異化稅率標準。加拿大、英國、印度、墨西哥等17個經濟體面臨10%的關稅;歐盟、日本、韓國和瑞士等因先前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將獲得部分減免,並與原有的最惠國待遇稅率合併計算;中國、巴西、澳洲等經濟體面臨12.5%的關稅。\&

  美方同時設置關稅豁免通道,符合可能導致美國原材料供應短缺、可能造成美國經濟受到廣泛衝擊、在美國不能以足夠數量或合理價格種植生產或從其他來源獲得等相關條件的商品,可按程序申請豁免。

  各方有何反應?

  新西蘭、澳洲等多個經濟體批評美方新關稅「毫無依據」。巴西宣布將啟動反制工具,並向世界貿易組織申訴。

  大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