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想方設法加關稅


  「對等關稅」

  特朗普去年援引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以不經過國會批准、直接頒布行政令的方式出台一系列加徵關稅措施,包括針對大多數貿易夥伴的所謂「對等關稅」。今年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相關關稅違法。

  10%全球關稅

  「對等關稅」被最高法院擋下後,特朗普簽署公告,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以「應對國際收支嚴重失衡」為由對全球所有國家和地區的商品徵收10%的關稅。這項臨時關稅措施有效期為150天,之後國會必須介入。

  「301」關稅

  特朗普的臨時關稅措施於當地時間7月24日凌晨到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23日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以所謂「強迫勞動」為名對60個國家和地區徵收10%至12.5%的關稅。新關稅24日生效。

  其他關稅

  7月20日,特朗普宣布依據1930年《斯穆特-霍利關稅法》第338條款,對從加拿大進口的數百項特定商品加徵50%關稅,包括葡萄酒、水泥、機械設備等,8月19日開始生效。

  7月15日,特朗普宣布依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對部分巴西產品加徵25%的關稅,7月22日開始生效。

  大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