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圍標刑事化修例建議 目標9月提交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翟紹唐昨日表示,積極研究修改《競爭條例》,期望9月向政府提交修例建議,將圍標刑事化,建議將監禁上限設為7至10年,爭取於明年第一季提交立法會審議。
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在會議上梳理出7種反競爭行為,未來將《競爭條例》刑事化,並實行「雙軌制」等。翟紹唐認為,需刑事檢控的案件應該相對嚴重,須具備阻嚇性,競委會建議將最高刑罰定為監禁7年,甚至10年,並要有相應罰款。至於為何以7年為刑期上限的最低點,他表示,刑期7年及以上的案件,可由高等法院或地方法院進行檢控,且7年的刑期亦會帶來其他法例下的一些後果。
倡監禁上限設為7至10年
翟紹唐表示,對於罰款標準,現時在考慮多種方案,包括罰款500萬元、1000萬元、1500萬元等,亦在考慮按圍標利益百分比判罰。\大公報記者 黃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