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法官陳嘉信判詞再涉抄襲 須針對性培訓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2023年被揭多次出現司法抄襲,近日再有案件因判詞涉及大篇幅抄襲而上訴得直。司法機構昨日表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將再次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他接受針對性培訓。

  涉案案件由「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一方提出,要求前妹夫歸還股份。顧明均一方敗訴後上訴,上訴庭審視判詞後指出,陳嘉信的判詞約95%內容抄自被告方陳詞,令人質疑法官是否真正運用獨立思考處理案件事實及爭議,故裁定上訴得直,並下令案件發還原訟庭,由另一名法官重新審理。

  司法機構表示,陳嘉信於2023年至2024年間多次出現司法抄襲情況,去年已調整其司法工作,主要負責毋須撰寫判詞的刑事案件。鑒於今次事件,兩位首席法官決定再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其接受針對性培訓。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陳嘉信表現「相當失望」,形容其做法屬「偷懶」,更因已有前科卻重蹈覆轍,反映對首席法官過往訓誡缺乏尊重。湯家驊指出,《基本法》第89條訂有法官免職機制,但啟動門檻高、程序繁複,香港過去未有先例。然而,陳嘉信今次事件性質嚴重,社會出現強烈反響並不令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