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倫漫話/紳士化與硬漢派\江恆
上世紀初,犯罪小說開始在西方流行,但大西洋兩岸的英國和美國卻發展出截然不同的文學風格——紳士化與硬漢派。
早在八十多年前,英國作家喬治·歐威爾在左翼雜誌《論壇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拉菲爾斯與布蘭迪什小姐》的文章,專門將犯罪小說的紳士化和硬漢派進行了對比。前者出自英國作家E·W·霍農,他是《福爾摩斯》作者柯南·道爾的妹夫,以創作十九世紀末倫敦「雅賊」系列小說《拉菲爾斯》而聞名,主人公拉菲爾斯是一位出身名門、舉止優雅的珠寶竊賊。後者出自英國作家哈德利·蔡斯,他曾從事圖書業,之後注意到美國硬漢派犯罪小說崛起,例如詹姆斯·凱恩的《郵差總按兩次鈴》(該小說曾被多次改編成電影)等作品正日益受到歡迎,便努力查閱美國黑幫俚語字典,開始創作自己的硬漢派犯罪小說,並刻意避開了英國犯罪小說「黃金時代」那種優雅和溫馨。他的第一部犯罪驚悚小說《布蘭迪什小姐沒有蘭花》以冷酷、暴力著稱,情節極度寫實與暴戾,剛出版就大獲成功,在職業生涯中共創作了九十多部同類小說。
後來,歐威爾在另一篇文章《英國謀殺案的衰落》中指出,某些特定類型的犯罪最能吸引閱讀小報的英國公眾,並將二十世紀初這類家庭謀殺案的「溫馨」,與二戰期間英國發生的殘酷虐待狂式的殺戮進行了對比。正如他所觀察到的,在《布蘭迪什小姐沒有蘭花》之前,英國的謀殺案無論在現實還是虛構作品中,都與殘酷血腥的殺戮相去甚遠。事實上,尤其在英國文學中,謀殺案常被視為一種如同烹飪或高爾夫般「高雅的活動」,就在歐威爾撰寫這篇文章的同一年,隨着風靡一時的棋盤遊戲「妙探尋兇」(Cluedo)問世,英國的謀殺案主題實際上變成了一種室內遊戲。在遊戲中,最先準確說出「誰是兇手」、「在哪個房間」以及「使用何種兇器」的玩家獲勝,諸如用鉛管砸碎他人頭之類的殘忍罪行,被粉飾成發生在鄉間別墅的圖書館和客廳裏,由諸如「某某上校」或「某某牧師」這樣令人放心的角色所實施。
因此,二十世紀初英國犯罪小說的主導者多為中產階級女性,例如有「推理女王」之稱的阿加莎·克里斯蒂便是眾多傑出女性作家中的佼佼者,其他人還包括多蘿西·塞耶斯、瑪格麗·阿林厄姆、約瑟芬·鐵伊等。其中一些作家,如詹姆斯和馬什,甚至被冊封為女爵士。用作家圈內人士的話說,很難想像英國有哪位傑出的女作家沒有涉足犯罪小說領域,就連以兒童文學著稱的作家J·K·羅琳都曾以化名出版了《杜鵑的呼喚》等多部犯罪小說。在她們筆下,謀殺這種真正棘手的行為被刻意地與現實隔離開來,保持着一種安全而又不切實際的距離,這種文雅的女性犯罪小說作家流派一直延續至今。
由此可見,英美的犯罪小說之間存在着一道堪稱比大西洋還要寬的巨大鴻溝。通常英國犯罪小說,即便出自科林·德克斯特、亞歷山大·麥考爾·史密斯或理查德·奧斯曼等男性作家之手,也總是帶有淑女的氣質:中產階級背景,略顯精緻,不切實際,並且故事發生在鄉村或異國風情之地,例如克里斯蒂筆下的埃及或是「東方快車」上。相較之下,美國犯罪小說無論是紙本書或影視作品,都展現出都市的粗糲質感,通常描寫社會底層的惡棍實施殘暴的謀殺。美國文學評論家埃德蒙·威爾遜在一九四五年發表於《紐約客》的文章《誰在乎誰殺了羅傑·艾克羅伊德?》中,對溫文爾雅的英國偵探小說嗤之以鼻。這篇文章嘲諷了克里斯蒂早期的大偵探波洛系列小說《羅傑·艾克羅伊德謀殺案》,在這部小說中,她顛覆了偵探小說的傳統規則,讓敘述者本身變成了兇手。
在不少作家眼中,英國犯罪小說比美國同類小說更具道德感,通常案件的偵破依靠巧妙的偵探技巧,就像解謎一樣,而偵探也被描述為一個有道德的人——在這骯髒的街道上,必須有一個不卑鄙的人,他才是英雄。反觀美國,比如作家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作品堪稱道德淪喪的傑作,她筆下的主角湯姆·里普利是個惡魔,他甚至將謊言、欺騙和謀殺昇華為一種藝術。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除了受傳統文化的影響,也有讀者口味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