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刺針】齊來助年輕人置業

  汪敦敬 祥益地產總裁

  近日立法會G19就置業作出聯合建議,包括「先租後買」協助青年置業,以及引入「滾動平均收入」審查機制。

  先談「先租後買」安排,筆者認同議員協助年輕人上車的初心,不過用一個政策去過渡兩個住屋階段不太容易,其實政府現行政策已隱含了「先租後買」,公屋住戶可透過綠表購買一手或二手居屋,且可獲政府保證擔保九成半按揭。居民透過公屋先安居,住公屋期間再儲錢,當事業和人工都有增長的時候,再由租轉買,由「上樓一族」變為「上車一族」,這本來就是公屋的原意。

  至於引入「滾動平均收入」,我更十分支持。現時確實存在部分申請者透過短期減薪或辭工等方式,刻意令收入符合資格,影響制度公平性。若能以12個月計算平均收入,將更準確反映申請人在輪候期間的經濟狀況,亦有助減少制度被濫用。配合大數據及科技應用,建立更全面的審查機制,是未來公屋政策優化的重要方向。

  另外,強積金(MPF)最新容許投資黃金ETF。積金局由以往個別核准轉為按類別核准,只要符合積金局訂明的準則,就可成為強積金基金的准許投資項目,同時MPF最多可用10%投資於黃金ETF。這是一個好的轉變!當下面對東升西降,區內經濟動向被外圍因素影響巨大,強積金應配合時勢將投資組合化,亦應加上其他投資工具。但投資黃金同樣存在風險,最新金價對比今年高位跌幅約25%,而樓價對比年初已升約一成。我認為將部分強積金容許作地產投資,那麼股票、地產加上黃金,便有條件作更完整的全面投資。

  買樓成功率高於股票

  何況買樓無論投資處境如何,最後的結果是供滿樓,最終得到一層供滿樓現金契的樓宇是等於投資成功,那麼買樓長期普遍的成功率也是高於股票的,兼且房地產更有「住」的功能!世界各地及內地很多城市都已容許提取類似強積金的退休供款用作買樓的首期,香港為何要有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