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簽署國增至46個 助個案高效和解
【大公報訊】記者林子洋報道:國際調解院去年10月正式揭牌,秘書長鄭若驊表示,調解院在港運營9個月以來,簽署國由37個增至46個,締約國從8個增至16個,目前取得多個成功和解案例。她指國際調解院作為全新的國際組織,須持續對外推廣,既要主動走出去交流,也要邀請各界人士來總部參觀了解。
鄭若驊介紹該院首宗對外公開的跨國海事調解個案,涉及中國企業與新加坡企業的租船合約糾紛,獲當事方同意作有限度披露。鄭若驊稱案件具三重價值,包括實證調解院具備實際辦案能力,船東互保協會發文證實個案屬實,直觀證明調解院擁有成熟的案件處理能力;凸顯調解院「國際公共產品」的定位,服務對象不局限於成員國,例如個案中新加坡並未加入該院,當地商事主體依然可以獨立申請調解服務;打破倫敦長期壟斷海事爭議解決的局面,為航運業界新增香港調解渠道。鄭若驊指個案流程高效,傳統海事仲裁耗時幾日至兩星期,律師費數以千萬計;至於今次調解個案,由申請至開展調解不足一個月,雙方更於一日內和解,開支不足仲裁十分一,說明調解是高效、便捷、當事人可負擔的解決爭議方法。
探討延伸服務至太空經濟
針對跨國糾紛所需的調解員資源,鄭若驊指儲備十分充裕。當事人可自主挑選全球專業人士組成調解團隊;若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秘書處可協助委任。調解院設有國與國爭端、商事投資爭端兩套調解員名冊,人選由各締約國及16個理事國全球提名,人才庫覆蓋世界各地專業人才,能夠靈活應對各類複雜跨境爭議。鄭若驊表示調解院會緊跟市場發展布局,針對大宗商品、太空經濟等新興行業設立專屬調解員名冊與專項調解委員會,提前應對各類新興跨境商業糾紛。
除辦理調解案件外,落實公約規定的能力建設亦是調解院核心職能。鄭若驊表示,院內培訓規劃涵蓋三大範疇,包括面向大眾普及調解與仲裁的差異,提升公眾認知;針對各國政府、企業及代理律師開設課程,指導當事人運用調解化解爭端;聚焦調解員開展專業進階培訓。她續指,自今年5月8日全球調解峰會成功舉辦後,調解院即為成員國舉辦線下培訓;6月亦開展線上培訓,下周再加開一場線上課程。而今年11月底有規劃實體線下培訓,進一步普及調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