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獨立委員會提出消防安全建議(部分)
即時實施
•禁止在高風險外牆使用易燃的臨時工程物料
•禁止開設「生口」
•分階段實施多棟建築物組成的大型屋苑的外牆維修工程
長遠政策
•關於物料測試及驗證,建議巡查改為突擊檢查,不預先通知。證書一律由認可的實驗室獨立核實,而非由承建商提交測試證書
•關於竹棚與尼龍網,建議研究和資助業界逐漸過渡到金屬棚架、玻璃纖維或其他不助燃的物料
•消防系統及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方面,建議立法規定,任何主要消防安全設施(包括消防自動系統、消防/人命救援系統或灑水系統)若未事先獲得消防處處長的書面法定批准,不得停用超過24小時
•在適當情況下,對部分要進行維修大樓進行個案化的工程風險評估
•關於吸煙禁令,建議總承包商仍應被要求對每位進入工地現場的工人進行消防安全入職培訓,並每周舉行專門針對禁煙規定的簡報會,亦建議政府將40萬港元的罰款額提高,可使用無人機監控
•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建議建立一個正式的、跨部門的溝通及執法協議
•關於《建築物條例》的修訂,改革「強制驗樓計劃」(MBIS)、加強註冊檢驗人員(RI)的角色,以及將紀律處分及發牌框架現代化
•加強對註冊檢驗人員及承建商的監管
•使用更智能的技術,建議探討使用智能感應器、居民手機上的火警顯示程式,堵塞居民得知起火時間太遲的漏洞\&
•有關投訴、巡查及其他政府措施,建議政府訂立最低巡查比率,建議廢除ICU每月16宗個案的審核數量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