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崗口岸條例草案通過 7‧31生效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為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法律基礎。《條例》將於下周一刊憲,並於7月31日正式生效。
特區政府歡迎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形容是落實中央相關授權的重要里程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將全面展開各項準備工作,務求口岸盡早開通,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大公報記者 李千泓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6月26日通過決定,授權香港特區對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其後國務院於7月8日批覆,確定港方口岸區的具體座標和面積,並同意有關區域自今年7月31日零時起啟用,由香港特區依照本地法律實施管轄。為配合中央授權安排,特區政府有責任於7月31日前完成相關的本地立法。
體現行政立法高效協作
政府於7月15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二讀,並於同日舉行四場簡介會,向議員介紹草案內容及新皇崗口岸運作安排。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其後加開特別會議,以近四小時完成草案審議,多名議員就法例條文、口岸運作、附屬法例及交通配套等提出近120項問題及意見,政府逐一回應。立法會昨日再加開會議,進行恢復二讀辯論及三讀程序,高效有序完成整個立法工作。
立法會主席李慧琼表示,立法會在短時間內完成審議及通過條例草案,整個過程充分體現行政與立法機關之間的良性互動與高效協作,相信隨着條例通過,皇崗口岸將可早日投入服務,為市民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亦為大灣區融合發展注入新的動力。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感謝立法會主席、內務委員會及全體議員支持政府加快審議,讓政府能如期完成本地立法,全面落實中央授權。
他表示,港方口岸區於7月31日成立後,港深兩地將隨即展開不同規模的綜合營運測試,包括公共交通路線測試、全方位應急演練及壓力測試,全面檢驗口岸設施、旅客及車輛通關流程,以及各項運作安排,確保所有系統經充分調試後,才會在安全、穩妥及暢順的情況下正式對外開放。
重建後的皇崗口岸將成為香港首個採用「合作查驗、一次放行」模式的口岸。根據安排,出境一方只會採集旅客或司機的證件、容貌及指紋資料,完成出境查驗,並在當事人同意下把有關資料傳送至入境一方作入境查驗,旅客最快約5分鐘即可完成整個通關程序,大幅提升過關效率。鄧炳強強調,港深的出入境部門只會將已採集的資料與各自的資料庫作比對,並不存在互通共享資料庫或查驗結果。
他又指出,港方口岸區成立後,香港法律將全面適用於港方口岸區。港深雙方已制定應急預案,並建立緊急通關及通報機制,按照「生命至上、救援優先」及「屬地為主、專業處理」原則處理突發事故,包括定期進行演練、預先備存通關資料及簡化應急程序,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救援人員可迅速跨境協作。
設13條專營巴士小巴路線
交通配套方面,皇崗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內為跨境旅客安排了不同本地及跨境公共運輸服務,涵蓋七條專營巴士路線、六條專線小巴路線、跨境巴士及的士服務。當中,專營巴士路線由三條增至七條,連接更多不同地區,並加強短途跨境巴士服務,提升不同公共交通工具之間的銜接,方便市民往返口岸。
政府表示,會密切監察口岸開通初期的客流及交通需求,適時調整服務水平。由於新皇崗口岸採用「禁區式」管理,一般私家車及非專營巴士不能直接駛入口岸。現時鄰近新田公共運輸交匯處已提供約500個泊車位,供駕駛人士停車後轉乘公共交通前往口岸,交匯處亦設有旅遊巴及非專營巴士上落客區。長遠而言,政府將在條件許可下,在口岸周邊物色合適地點增設公眾停車場及泊車轉乘設施。